仪陇县卫生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关于自主招聘编外人员1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临聘人员),从事会计核算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若取得会计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为40岁及以下,学历中专及以上。 (二)、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会计专业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11日。 2.本次不组织现场报,所需资料请制作成PDF或图片格式上至 245711227@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本人姓名+报考”,附件为:(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学历验证报告,(5)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职称证。联系电话:7231016;1345840963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核算中心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者,我中心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请报考者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和通讯畅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将不录用。 (三)笔试、面试 1、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由我中心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笔试考试采取试卷方式,主要考核会计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核计算机基本操作。 2、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3、笔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各按50%折算总分,折算后的总分排名在第1名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在公示、体检环节有不符合要求者,则依次递补)。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我中心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身体健康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岗位及待遇 招聘后试用期定为3个月,工资为1650元,工作岗位安排为会计核算岗(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独立承担会计核算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保险,单位安排会计核算岗位,月工资暂定2千,根据其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按年总薪酬约2.4—4万元左右考核发放,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招聘工作监督电话:7231116。 五、本公告由仪陇县卫生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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