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697|评论: 2

[群众呼声] 蓝光地产一房多卖[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9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6月17日我在蓝光总部,和蓝光工作人员毛艺樾签了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更名申请,合同和更名申请均由毛艺樾提供。合同上有我的名字、身份证及所购房屋光雍锦丽府的房号。
当时我发现更名申请上卖方的名字已经签好了,我问蓝光工作人员毛xx:房东都签好了啊?他都不等到我一起签吗?他什么时候签的呢?毛xx告诉我,房东是上午来签的。
签完后,蓝光工作人员毛xx告知我合同需要走内部流程盖公章,大概需要3-4天,公章盖好后我就可以带身份证直接到蓝光总部领取。
结果现在,我得知雍锦丽府在我和蓝光签买卖合同和更名申请之前,已经有另一个买家杨x已经和蓝光签了买卖合同和更名申请,作为客户,我是无法了解蓝光更名房源具体信息的,也就是说,蓝光必须对售房人及房子的真实情况负责,现在蓝光告知我无法走后续流程,蓝光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人到中年,我上有4个老人需要赡养,其中两位老人还分别患有癌症及抑郁症,下有一个2岁多的孩子,为了买这个房子我总共支付了199.9998万,其中146万还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如果蓝光不对这件事负责,我身上背的那么大一笔债我该怎么去还!

=====================
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18日发表了高新区公安分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7-9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7月17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9-7-18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6月27日凌晨3时许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公安分局红牌楼派出所将诈骗嫌疑人何某某移送西区派出所,西区派出所随即2019年6月27日凌晨3时许,已立“何某某涉嫌诈骗案”开展侦查,并已将何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西区派出所办案民警已经核实到部分该案件的相关受害人,并在逐一通知受害人到派出所做笔录以便进行下一步侦查工作。
满意(1)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