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成都市高新区三岔镇 清水堰村2组的村民,2010年与三岔政府签定了以房换房的拆迁协议。
协议内容明确了村民的自建房 按人均38m2 以房换房兑换政府修建的人均30m2的住房和人均8m2的门市。
签定协议合同后,三岔镇政府以各种理由 保留了几方签定的全部合同,村民手中没有合同。
在2013年5月,村民入住人均30m2的住宅房,对于人均8m2的门市, 三岔镇政府承诺2014年5月18号还房分配完后的三个月内还给我们门市,其中包括办理所有的产权证件。
2014年5月,三岔镇政府突然提出了要对所有门市进行统管统租的要求,遭到全体业主的反对和抵制,因而引为冲突,动用警力,造成多名维权群众受伤。
协议中规定的以房换门市的条款!三岔镇政府在没有征求群众意见,没有进行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将所有门市建成了无法分配的综合体结构,导致门市无法独立分割。三岔镇政府却以业主意见不统一为由,一直拖延至今,不予分配。
为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全体业主向三岔镇政府提出两个要求:
要求三岔镇政府履行承诺,按照协议重建人均8m2的门 市或按照每1m2市场价赔偿给业主。
然而,三岔镇 政府至今不问不理。
恳请高新区政府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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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22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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