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张老师在一家培训学校工作6个月后离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学校未给其购买社保,她申请劳动仲裁后获赔7500元。7月16日,张某到学校领取赔偿金,结果收到的竟是一大箱子硬币,数了6小时,总计约15000枚。
这培训学校太恶心了!
工作的时候不签合同不买社保,申请劳动仲裁才肯赔偿给女老师;结果倒是依法赔钱了,拿了1万多个硬币给人数,报复女教师。
看到这种事情,我想说的是......
这个事今天算是替大绵阳“出名了”,好多媒体都在那这“反面教材”给大家普法了。这种违法违规的培训学校名字有必要给他们藏着么?
为何不曝光出来,让其他将要入职的老师和可能报名的学生留个心;申请的劳动仲裁是维护老师的自身权益,而不签合同不买社保,这种做法也该受到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吧!
估计各行各业这种坑人的机构还不少,借人民日报之前给大家的普法教育给大家说下: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限是一年,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的时限是两年。如果自己的劳动权益受损了,最好及时申诉,不要让这些“机构”违法还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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