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经省政府同意,日前,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了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350元/月,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今年10月底起 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仅保留一条人工收费车道
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按照全国统一要求,目前,我省正加速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车道建设和改造,今年10月底起实现所有非省界收费站仅留一条人工/ETC混合车道,其余所有车道专供ETC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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