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于2019年7月20日在论坛发表题为“网友反映城管为什么没收共享单车”的贴文,现将贴文中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一是目前阆中城区投放的共享单车均未得到政府批准;二是未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获得准入资格,属于擅自投放;三是未规划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导致乱停乱放现象的产生;四是市民将共享单车占为私用的现象频频发生。
共享单车的随意停放、市民的占为私用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依法依规惩治乱停乱放和违规投放行为,对城区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了清理,坚决遏制因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导致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市容环境的乱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人行道交通秩序。所以,对未获准入资格违规投放、乱放的共享单车进行依法查扣。
感谢网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