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绵阳市松垭镇人民医院回复为什么已有政策通知 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而你院却每次告知不能使用父亲的卡支付子女的医疗费用。每次向你院收费人员咨询为什么不能使用时,你院收费人员均表示没收到政策。请回复是怎么回事?附政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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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于8月14日回复,内容如下:
尊敬的网友朋友:
你好,你反映“松垭医院医保卡不能全家共用,给子女看病不能使用父母医保卡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收悉。2019年8月13日下午,我中心派专人电话联系了松垭人民医院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医保发〔2018〕7号)文件精神,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等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文件出台后,我中心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学习文件政策并及时联系银海公司对系统功能进行了接口改造。 松垭人民医院已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参保职工医保卡余额家庭成员共用功能可以正常使用,包括门诊、住院和预防接种等医院已开展的项目。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两种情况无法实现参保职工医保卡家庭成员共用功能:一是松垭人民医院使用的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需要提供就诊患者和医保卡持有者两人的身份证号码,以便获取就诊患者本次就诊的所有明细;二是网络异常以及社保卡被锁定或注销情况下也会导致参保职工医保卡无法共用。 如果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下一次你及家人到松垭人民医院就诊时请提供相关身份证信息;如果你的情况属于第二种,请你前往松垭镇便民服务中心解锁,若是因网络维护,则请你予以理解;如果你的情况在上述两种之外,请你电话联系松垭人民医院(联系电话:2821638)或我中心医保股(联系电话:2843854或8337078)。 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辖区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给你及家人就医看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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