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云……,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虽然结婚自由,离婚自愿,但是,提出离婚的一方,天经地仪应该履行法律义务。当然,一家人和睦相处爷爷奶奶带孙子也应该心甘情愿 毫无怨言,不过对那些一开始不商量离婚就悄悄地跟别人跑了的,害得男家人心惶惶,折腾将近两年跑几个省到处找人,结果人财两空,好好的一个家弄得支离破碎,三年连电话都没有给娃儿打过,大孙女已读一年级(7岁),现在一毛不拨就想离婚,还想要一个孩子,象这样心毒的女人简直就是个法盲。大家评论该不该拿抚养费?何去何从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现在这个社会网络发达个别女人只图自己安乐,连自己的亲骨肉都不顾想跑就跑,说离就离以为法庭是她家开的她说了算?真是异想天开,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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