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1个,考调人数2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公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全市范围内与职位要求相应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被录用后自愿放弃原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考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4.年龄:198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江阳区外参加考调者需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所在地对调出条件的规定;江阳区内参加考调者需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考调者近两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5.工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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