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此举确实有损政府公信力。
住建局的职能里面有没有帮助物业公司讨还物业费这一项?即使有,又是否可以一刀切地判断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都属于违纪?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初衷没有错,但是不以服务群众为底线的滥用职权,就大错特错。
在这个问题上,我倒是认为,达州市相关领导应该先到纪委报到,查一查自己有没有忘记初心,查一查自己有没有暗中勾结,查一查自己有没有官本位思想。
如此笑话,但愿以后别再出现了,总书记说“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从达州市这件事上分析,确实如此,一些部门自身就不懂法,所作所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看来,达州市某些部门主题教育并没有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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