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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达州:不缴物业费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并推送纪委监委和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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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15 12:02
躺着看,还能怎么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15 12:02
请问:住建局对物业的不作为服务通知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15 12:03
在不说下无良的物管广告费那么多,物业设施不到位找哪个说理呀,就晓得欺负我们老百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15 12:04
我看应该缴费 但是业主委员会没有自主权 所以业主委员会应该管所有物管费 再成立监督小组 这样物业领导才能管理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15 12:0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15 12:04
市住建局以摧收物业为抓手,不问青红皂白要求ll月成千上万的业主必须交清物业费,否则就要指导单位纪委处理欠费业主,文件否定了物业合同。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6
说实话,此举确实有损政府公信力。
住建局的职能里面有没有帮助物业公司讨还物业费这一项?即使有,又是否可以一刀切地判断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都属于违纪?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初衷没有错,但是不以服务群众为底线的滥用职权,就大错特错。
在这个问题上,我倒是认为,达州市相关领导应该先到纪委报到,查一查自己有没有忘记初心,查一查自己有没有暗中勾结,查一查自己有没有官本位思想。
如此笑话,但愿以后别再出现了,总书记说“依法治国任重道远”,从达州市这件事上分析,确实如此,一些部门自身就不懂法,所作所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看来,达州市某些部门主题教育并没有深入人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6
住建部门帮物管处理了事情,假如出现物管方面等不作为,侵犯了业主利益谁来管……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6
我觉得这个处理方法也不是很恰当,首先,有部分人群,肯定是因为小区物业管理没有按照规定建社达标,欺骗消费者,肯定谁也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呀,欠缴,肯定是有原因才会迟迟不缴,当然也有部分人是故意不缴,那只是小部分,我个人觉得这个应该有关部分应该根据事实情况针对性来处理,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7
法理依据是什么,好牛哦!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7
政府在乱搞,别人不交物业费有不交的理由,政府为什么不问问物业,业主怎么不交费。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8
如果是物管方服务低劣,业主岂不是两个方面均遭受利益损害?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8
某些人在很多物业公司有干股啊,你们这些业主都不缴费,钱钱到哪里去賺?钱钱收不到,岂不是也显得无能没发挥作用,咋好意思再去占干股?所以也只有硬着头皮上啊!!你们以为我容易嘛我!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9
这应该叫行政乱作为,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9
服务不到位,你愿意付物管费吗?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09
住建局的新规是官商为奸欺负业主。怎么不问业主为什么不交物业费呢?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11
房产证办理与欠缴物业费是两码事。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12
不缴物业总是有原因的,无原因无理由,而且在服务管理上没有意见。物业方应该做的服务都做到位了,不缴费,那叫耍懒,是不容许。是会受到谴责的。比如您买东,不给钱。那是不可以的。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12
大城市服务非常到位,无理由不交,县城的物管只收钱,另外找几老头看到大门不掉了的太多,付出不成正比!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0-15 12:13
扫黑除恶这个下文件的人了,保护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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