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男子13楼高空抛酒瓶,被物业断电30天,合适吗?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45
不出人命已经算他运气好了,这种烂德行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46
确实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当地公安不作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46
处罚太小了,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扔东西打死人咋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49
应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55
应该,我感觉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56
这是应该的,要不每个人都这样,那还得了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56
物业除了因为业主未缴纳费用、不可抗力、行政命令外无权停水停电。如果双方有正式合同说明了可以因为高空抛物而停水停电,但物业无权执行,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高空抛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没错,还是能用违法对抗违法,我们要法律干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2:57
这种处理问题很好赞一个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00
应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04
众筹,打官司,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04
应该受到那样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18
该,停一个月都算少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30
停电停的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31
喝点狗尿不知道性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31
给其的处罚购轻了应该再重一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32
如果无法查明的情况下,整栋楼都遭秧。查明具体的业主后,不应该由整栋楼承担责任,应该对业主作出处理或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32
合适,太合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34
物业断电并非法定惩罚行为,何来"违法"之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46
这样规格很好,希望每个城市都这样规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9 13:47
这样的规定很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