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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13楼高空抛酒瓶,被物业断电30天,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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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7
物业着时过份了,一人之差央及全部,这是一为华华的,停一个月电相当于段了一个月的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8
这种物业,活该他发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8
支持物业做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8
可以每天规定时间段来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8
对的就是要这样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8
住高层楼房严禁高空抛物,处罚停一月电是轻的,全国因住户高层楼房抛物已经造成死伤的故事多起。国家应重视,尽快制定这方面法规。现在住高楼房越来越多,行人在楼下行走极不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8
法三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9
喝酒渣男抛酒瓶有错在先,但物业无权停业主的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9
应该再拘留十五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9
物业处罚,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19
除了停电还可以罚他把下面卫生清扫了。还恶人先告状。无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0
我说对这种事应该芦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0
停电都轻了让他站楼下,让别人往下扔个瓶子试试,拿别人的生命不当会事,这种人最好不要住高层楼房,以免伤及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0
干得好,停得好,双手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0
非常支持对这些不讲公德的应该要处法,只是一定当地的村规民约来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0
该小区物业做的很对,对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就该这样对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0
支持,坚决支持物业的做法.如果当时楼下有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们大家各自约束自己的个人行为是守法的一种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1
别人平什么根着受罚。有一千一万个人在一起。从中有一个人做了范罪事情,公安机关查不出是谁,难到一万个人都得坐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1
反对。本人对物业管理工作较为熟悉,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或者叫管理公约什么的,是物业管理区域的“宪法”,所有业主必须遵守。但是业主公约或者管理公约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当事业主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法院应当支持。根据所述,该公约违反了《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7:21
除了电力与安全部门有权停电,其它单位和个人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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