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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13楼高空抛酒瓶,被物业断电30天,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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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1
这应该属于谋杀未遂,应处以治安行政拘留7天以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1
干得漂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2
物业做的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2
支持物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2
需要惩处,但物业没有这个权利,可对该男子罚款加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3
就该这样惩罚。高空抛物危害性太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3
这个方法好,对于可能殃及别人性命的惩罚,已经很小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3
处理的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3
有业主规约明文规定、她他自己应知、应签了字、无怨遵守、犯规就应无条件受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3
该停,还应该停久点。完全不顾后果的行为,应该给予行政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合适的,还轻了很多,可再加重处罚,长长记性。一旦出事,人命关天。那就不是断电那么简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整栋楼出钱买一个摄像头 冤有头债有主 有视频为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处理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这个作法不妥,应该是查清谁抛的,拘留十五天。不应该连累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这样的物业,必须点赞!
让缺德不再理直气壮,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社会主义公共道德,人人责无旁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物业还是牛气,警察都管不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4
建议推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5
物业对业主的处理,我赞同。不得规矩,就不成方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8:25
老婆孩子跟着倒霉,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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