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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13楼高空抛酒瓶,被物业断电30天,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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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4
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5
支持物业,不能太香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5
断电可行帮他们家人长记性,真正发生事情可就晚了,那男子是傻逼吃屎长大的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该引起重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6
物管做得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6
要通电可以,说好三十天差五天换五皮鞭,差二十天换二十皮鞭,就在小区门口脱了裤子打,打得他皮开肉绽就长记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6
物业处理的对,如果砸伤了人,那就不只是一家受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7
你懂什么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7
好样的,就这样处理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7
物业做法欠妥,我们就事论事,停电肯定不对。 我们这样,邻居找几个也喝醉酒。  把那个闹事的逮到下面下面站起。   其它邻居同样丟1个酒瓶  不说几个嘛,就一个酒瓶,大家就扯平了。   他丢一个  我们也丢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8
酒瓶丢在你头上如果还能这么说,佩服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8
处罚的太轻了 应该最少停电一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18
就象处理酒驾一样,酒后滋事应罪加一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0
物管做得好,为这样负责的好物管点赞!让这些没素质的人,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尝到教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1
非常支持水电气全断才对 这些人不给她点厉害不知好歹,要是落下来把自己的家人砸到就好了,他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1
自我解散物业管理,不承认不认可物业更不会给一分钱,让它知道谁才是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1
应该惩罚,否则以后还会出同样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2
物业管理方做的好,就是处罚手段方式方法应该更加明确,并公示引以为我,更好地保护自己身和小区业主利益不受伤害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3
应该停一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3
不应该停电而是法钱和报警抓起来关一个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0-28 19:23
对了,对不自觉的同志就该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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