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怎么不制定不给办产权证的相关法律呢?所谓的预售许可证有啥子用?房子都还没建起就批准预售了,预售的房款又没得部门监管,到接房了还水电气都不通,交房都快3年了,购房发票也没开给我们,房子还没经住建局部门验收备案,更不用说办产权了,问开发商说政府地没给完,有几户钉子户,问住建局说开发商没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的任何资料,问产权证中心说没收到我们的申请办理产权证的资料,问税务局说已经把开发商的税控盘锁了,也控制了开发商领取空白发票……我们老百姓花几十万买套房子就这样……现在还出台个拖欠5000以上就违法……那买套房子几十万怎么不出台个违法的条款呢?真的是在为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吗?唉,天下乌鸦一般黑!!!四川隆昌的乌鸦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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