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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官宣:中小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出炉!批评,跑步,写检讨,责令休学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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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网友

本文转发来源  新师悦

        老师管学生,结果老师吃了哑巴亏,学生反而没事?领导不去管学生,老师也不愿去管学生? 作为一线教师的我,对这种现象深有感触,当自己去管学生时,心理其实是很纠结的,怕家长不理解,怕学校不支持,结果只能听之任之,长久下去,学生越来越难管,成绩也是一落千丈。众所周知,造成老师不敢管学生,也不愿管学生的原因还是相关法规不合理造成的。根据相关法规,我们的学校和老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这其实从法律层面决定了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论犯什么样的错误,学校都只能苦口婆心地教育,而没有其他手段进行制止和约束。这就像在游戏中让别人知道了底牌,学校和老师的被动可想而知。这样的现实,使得一些学生肆无忌惮,并慢慢习惯成自然。而老师们则缩手缩脚,生怕不小心碰触底线。只要出现了纠纷,不管责任在谁,教育行政部门都会要求当事教师赶紧息事宁人。当教师“体罚”了学生,会面临家长、社会、媒体舆论、教育行政部门、本校领导等多方面的压力,肯定会受到严肃处理;当老师被学生殴打,我们看到更多的也是领导给自己做工作,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有委屈自己忍受。能够同情教师的,只是同为普通教师的群体,而同情的方式,只不过是背后冒冒怨气而已,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出事了没有人替自己说话,所有的风险都自己承担,这也是老师在管理学生时胆气不壮的重要原因。老师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批评,这是老师的职业所在,不敢管学生当然是不正常的。但想让教师敢于放手去管学生,首先需要保证老师管了之后不会出事才行。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今年两会有不少委员提出建立中小学教育惩治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教师惩戒权这一问题,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其现实执行。下面给大家介绍一种刚刚出炉的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今后我省中小学老师管教“问题”学生的腰板或许将变硬。

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惩戒是教师和学校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

第三条 实施惩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尊心、承受力,适时、适度、适机地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惩戒产生对立和怨恨情绪,增强惩戒质效。

第四条 实施惩戒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惩戒,惩戒语言、方式、效果应统一。

第五条 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坚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

第六条 实施惩戒应当排除个人情绪、喜好、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第二章 惩戒行为

第七条 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

(一)携带危险品入校。包括鞭炮、烟酒、弹弓、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昆虫等。

(二)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三)打架和斗殴。

(四)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五)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六)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

(七)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的。

第八条 影响个人学习成长的行为

(一)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做或抄袭作业。

(二)迟到、旷课或逃学。

(三)考试作弊。

(四)撒谎,欺骗家长和老师。

(五)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带零食入校,不讲卫生。

第九条 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级班规等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惩戒方式

第十条 由班主任实施惩戒的方式

(一)批评教育。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背诵。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

(三)体育。做一定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

(四)劳动。承担一定时间的某一项值日、负责清扫分担区等卫生打扫任务。

(五)写作。通过写犯错说明书,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避免在以后的学习、成长中再犯类似的错误。

(六)隔离。离开座位到教室内特定区域站立,避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

(七)收管物品。暂扣暂管限制学生带到学校的物品。

(八)停课反省。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决定停课到训诫室接受专门教育和反省反思。

(九)其他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科学惩戒方法。

第十一条 由学校学生行为惩戒委员会实施惩戒的方式

(一)家长陪读。通知家长到校履行监护职责。

(二)全校通报。将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学校将惩戒决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校师生。

(三)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违规行为非常严重时的惩戒方式。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四)休学治疗。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医学治疗的,责令家长申请休学治疗。

第四章 惩戒程序

第十二条 班主任实施的惩戒方式和惩戒行为可以依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应当通过班级民主决定并经家长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训诫室。由相关心理咨询和具有教育管理经验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对违规学生进行训诫,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

第十四条 成立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

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对于需要作出惩戒决定的学生行为,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惩戒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

第十五条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在实施惩戒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严重违纪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六条 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学生,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可以决定建议将其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在撤销之前不得成为各种奖励对象。当思想上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错误,行动上有明显进步时,可申请撤销处分。

第五章 申诉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负责法律事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可以聘请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专家参加。

学校制定学生申诉的具体办法,健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规则,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其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 学生对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学校暂缓执行有关决定。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经复查,认为做出处理的事实、依据、程序等存在不当情形的,可以作出建议撤销或变更的复查意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研究,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门会议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 撤销由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级部主任等签字后经政教处研究决定。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通过学校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途径广泛宣传科学惩戒,引导师生及家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方法等内容,提高师生及家长对惩戒教育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理性地审视、评价和对待惩戒教育。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惩戒教育专项监督小组,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对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常态化巡查,并将巡查结果纳入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建立违法惩戒究责机制。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惩戒权,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保障和监督教师、学校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根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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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捉谣记|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出炉?非官方文件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 ... r=spider&for=pc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11-14 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归建议,以后是否出炉难说,但至少现在是非官方文件。

发表于 2019-11-13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是教育学生,不是管学生。性质要搞清楚

发表于 2019-11-1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有官方消息哦

发表于 2019-11-13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15岁少年用板砖把老师砸进ICU,知情人士披露老师情况不乐观    消息来源:中青网百家号http://baijiahao.baidu.com/s?id= ... 1&wfr=spider&for=pc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1-13 09:16
传奇10 发表于 2019-11-13 08:17
老师是教育学生,不是管学生。性质要搞清楚

那么,学生的纪律谁来管呢?

发表于 2019-11-13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卵教育学生要如何保护学生利益如同青少年保护法一样,根本就没有,只会让一帮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孩子更加叛逆、天不怕地不怕。 不够严厉 不够重典,根本就起不到作用。如同现在的法律,很多情况下轻描淡写的处罚一下,不痛不痒的,下次继续违反。 举个例子,酒驾的问题,以前不入刑法的时候,酒后/醉酒驾车的人多吧,现在呢,明显少很多,如果我是说假设,今后酒后驾驶也入刑法,醉酒直接3年以上,如果出交通事故加重处罚,看看还有多少人愿意以身试法?   道理也是一样的,学校教育应当以教育为主,处罚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只要不是伤害到身体,不对心里造成影响,很多方法其实都可以参考的。各位家长上学难道没有被打个手板?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1-13 09:21
传奇10 发表于 2019-11-13 08:17
老师是教育学生,不是管学生。性质要搞清楚

教育不仅仅是教书本知识,还应该教孩子如何做人,如何遵守必须的行为规范,这些需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

发表于 2019-11-1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教育应该主动进入校园,每周组织学生收看CCTV12《今日说法》,《第一线》等纪实类法制节目。潜移默化的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敬畏法律。

发表于 2019-11-13 14: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11-14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官方文件的谣言。鉴定完毕。

中小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出炉?回应:非官方文件
2019-11-08 09:46   齐鲁壹点  
近日,山东校长微信公众号转载的一篇名为《中小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出炉》的文章引起了学生家长、老师的关注,不少人在朋友圈转发。文中提到:为大家介绍一种刚刚出炉的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并附上了其全文内容。记者求证了解到,该办法是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法治校园团队起草的律师建议稿,并非正式发布的文件。

辟谣:仅为律师建议稿,教育部称以官方文件为准

“网传的《实施办法》只是我们的建议稿,很多自媒体不懂法律,修改后把建议稿三字删去了,就像已经发布了一样,让很多人误导。”6日晚上,记者致电北京市雨仁法治校园部负责人苗润华,他无奈地表示,此建议稿仅是站在律师团队的角度上,从如何解决教师管理学生的困境等方面提供一些建议,只是一家之言,并非官方发布。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明确针对教师惩戒权问题,要求制定实施细则。苗润华得知后,第一时间带领团队自发地进行相关研究,在今年9月提交给教育部基础教育司。7日上午,记者致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相关人员表示具体的政策出台要以官方发布为主。

该建议稿是如何起草的?苗润华介绍,关于教师的惩戒权,也有学校正在进行探索,起草建议稿时参考了部分学校比较好的方式,也借鉴了其他国家关于教师惩戒方面比较领先的做法。“同时,我们更侧重于在教师管理的同时,如何保障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记者搜索该建议稿,不少网站、自媒体已经转载,其中几篇文章点击量已经过万,有不少网友留言关注。为什么这个建议稿引起这么大的反响?苗润华认为,作为教育管理者,教师确实需要此类政策,以此为依据来改变目前的教育生态。“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相关政策,其实家长更迫切需要。对于老师来说,因为权力本身就是‘双刃剑’,如何来把握、如何使用仍是很多教师所困惑的。”

内容:界定惩戒行为,提出惩戒办法

虽然仅为律师建议稿,但也受到了众多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关注。记者梳理此建议稿发现,此建议稿的第一章“总则”共有6条,列举了法律依据,并对惩戒概念做出了解释。其第6条是:“实施惩戒应当排除个人情绪、喜好、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防止教师惩戒学生的过程中,受到情绪干扰,或者受到“不了解学生”、学生成绩低等因素干扰。

第二章“惩戒行为”指出,要惩戒的行为是那些“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围绕这一点,该办法详细列举了哪些行为需要惩戒。而第三章则分类列举惩戒方式。总结来说,文中特别界定了惩戒的行为,如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影响个人学习成长的行为、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班规等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同时明确提出了部分惩戒的办法,如:批评教育、背诵、体育、劳动、写作、隔离、收管物品、停课反省、家长陪读、全校通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休学治疗。也规范了惩戒的程序,如:学校设立训诫室、成立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严重违纪学生予以训诫、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此前,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将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关于教师惩戒权,不少教育部门和学校一直在进行有益的尝试。2018年11月,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参加听证会,各方在会上讨论了各种惩戒方式,以及学生出现哪些行为可能面临惩戒。2018年3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第二小学启动了“戒尺进入课堂”活动,全校36个班级每个班都配备了一把“戒尺”。关于戒尺的使用,学校对数量、力度和惩戒部位都做了相关规定。

2017年,山东省青岛市政府便发布了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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