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椰子树0817

谁给了阆中市交警大队只手遮天的权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24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缘LOM 发表于 2019-11-23 22:01
电动车也要驾驶证?应该是你妈这电动车没上牌是超标吧,如真这样判个次责还是合情合理,因为你超标电动车 ...

你比国家法律大吗,谁说电动车要驾照,谁有驾照,既然能上户行驶那就是国家同意的。你看见那个交警查电动车驾照了,只检查有没有牌照。

发表于 2019-11-24 11: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知道欺负我们这些老百姓 小地方更应该多打击这些人  仗着有点权利  做着违背良心的事

发表于 2019-11-24 1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24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是个人情社会,但是在有的事情上面必须依法办,不然这个社会就失去了公平。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4 13: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很精彩 发表于 2019-11-24 13:07
社会是个人情社会,但是在有的事情上面必须依法办,不然这个社会就失去了公平。

老百姓想要公平好难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4 13: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很精彩 发表于 2019-11-24 13:07
社会是个人情社会,但是在有的事情上面必须依法办,不然这个社会就失去了公平。

老百姓想要简简单单的公平公正好难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4 13: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1-24 14: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很精彩 发表于 2019-11-24 13:07
社会是个人情社会,但是在有的事情上面必须依法办,不然这个社会就失去了公平。

你说的真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从小就划重点考点的一句话,体现了公平公正。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4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车铅卑 发表于 2019-11-23 10:29
看见了这个视频呀!你的来源,是自己拍的吗?从何而来。

有的人看了视频没去想视频体现了怎样的一个真相,反而质问视频是哪儿来的,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体现了标题那句话,难道真想只手遮天?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4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到微博的视频被心怀鬼胎的人和谐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发表于 2019-11-25 00: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缘LOM 发表于 2019-11-23 22:01
电动车也要驾驶证?应该是你妈这电动车没上牌是超标吧,如真这样判个次责还是合情合理,因为你超标电动车 ...

作为一个交警大队的人居然敢怎么为受害人说话?

发表于 2019-11-25 0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判你承担次要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发表于 2019-11-25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汽车出来的车速才18公里?

发表于 2019-11-25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视频,第一感觉是汽车全责,但看到交警按主次责划分,我就在想是不是电动车超标的事,看后面的回复,果然如此。既然楼主已经开始走法律程序了,就等法院的判决吧。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25 10:29
哎!现在的电动车十有八九都是超标的  交警队划分主次责任  按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什么错漏
谅解就让他补偿与全责应得差价+  单独的一份全责精神损失费赔偿(保险公司的不算在内)
只要占了主要责任造成死亡  就触犯了刑法  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判刑
而不应该取得什么谅解就能从轻处罚
如果肇事者不能划分全责 主次责任一般都主70%次30%  主次责任当档次划分不合理就只能打官司了  而且如果不诉讼保险公司想尽办法的不赔或少陪  要弄清楚该赔的各项金额核算  与保险公司报的金额有多大的出入  在计算诉讼所产生的费用衡量得失
还是不要骑电动车的好   现在路上电动车多  主要是交警部门懒政  查得少 而又还有法不责众的感觉
大家都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与防范  每年都有很多交通事故  都不要抱什么侥幸心理  搞不好霉运就到家了
哎  出门还是多做公交 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事故概率相对低很多 多买意外险  公共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价格便宜保额很高的  
我父亲也是死交通事故  理解楼主的心情 还请节哀

2020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11-2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惨了。电瓶车属于正常行驶,汽车太过分了,撞上人都没有立即停下来。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5 1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不来电 发表于 2019-11-25 10:38
太惨了。电瓶车属于正常行驶,汽车太过分了,撞上人都没有立即停下来。

谢谢你,是太惨了,我们就是想还死者公道。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依据划次责,交警支队和交警总队都明确答复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5 1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不来电 发表于 2019-11-25 10:38
太惨了。电瓶车属于正常行驶,汽车太过分了,撞上人都没有立即停下来。

2012年有关部门要求把超标电动车纳入轻便摩托车管理,但至今也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目录出台,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包括南充、阆中都已经给超标电动车上过红牌照,这已经说明全省公安机关已经把超标电动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管理。我们走访了阆中交警大队车管所,该机构从来没有给超标电动车上过机动车户和发放过机动车号牌,作为国家职能部门都没有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他们凭什么要求老百姓骑行电动车要有驾驶证?四川省高等人民法院明确下文,不能把超标电动车作为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来划分责任,国家职能的缺失不能让老百姓来买单。阆中交警大队完全无视这些规定和他们自己平常的作为,为了一己私利,忘了自己是穿警服的人民警察。

发表于 2019-11-25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方便把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发出来看看不? 主要是想看看他们划分主次责任的依据理由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5 13: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烫社区 发表于 2019-11-25 12:43
楼主方便把交警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发出来看看不? 主要是想看看他们划分主次责任的依据理由是什么?

马上发布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