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拖延十年为何不落实?法院政府相互推诿找谁 百姓权益遭侵难维护! 一村民户的遭遇的申诉开江县信访工作局:我们是开江县永兴镇龙头桥村1组的村民胡江北、胡仕金兄弟,1999年我家将承包地(基本农田)以母亲唐继英(2014年3月已去世)名义流转承包给本组村民张启成,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流转期限15年,我们一家人在外务工没有回家,2009年,我们回家后看到承包地被占用修建成房屋和预制场,经了解得知2001年8月,龙头桥村委会未征得原承包人同意,擅自违法将流转给张启成的承包地1.3亩以22100元的价格出卖给张启成,改变土地用途,修建房屋和预制场。于是我家向当地政府及县上有关部门反映,开江县国土资源局经调查,于2009年6月11日作出开江国土资罚[2009]第5号行政处罚书,张启成不服该行政处罚,向开江县人民法院起诉,开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开江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开江国土资罚[2009]第5号行政处罚书,张启成不服提起上诉,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达行终字第2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开江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6月22日向开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江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后,对违法占地修建的房屋拆除部分、加上预制场的部分占地,共计0.8亩,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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