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反腐败斗争仍然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随之而来所产生的新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力,保证反腐高压态势,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加大反腐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腐败如同癌症,侵害党的肌体,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疏远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所以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强高压、长震慑,严惩不贷、对腐败问题没有例外,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二是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采取群众监督、党内监督、法制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各基层党组织需对党员加强思想教育,以先进理论指导党员,以先进事迹感染党员。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使基层党员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党员干部应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队伍的领头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党章党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确行使人们赋予的权利。基层党员自身需要涵养政治定力,不断锤炼党性。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做到讲道德、守底线,谨言慎行时刻保持警惕,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挑战时,永保共产党员的初心。 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应用它来造福人民,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用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我们只有完善监督体制,强化监督效力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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