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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如·茶馆] 致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主及驾驶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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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县电动三轮、四轮车主及驾驶人朋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公共安全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需经公安交警部门登记后悬挂机动车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公安交警部门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不能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D”的三轮摩托车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为“C4”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应当持有准驾车型为“C2”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


二、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对于驾驶与准驾不符的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记12分,可以并处7日以下行政拘留。


四、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电动三轮、四轮车,公安交警部门无法进行注册登记,属于违法生产的车辆,应认定为拼装车。对于驾驶拼装车上道路行驶,认定为“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对拼装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您并告知您的家人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能合法合规上牌照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感谢您的支持,祝您出行平安!




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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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3 2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9-12-23 2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公告后就大力收缴那些电动三轮四轮车吧!

发表于 2019-12-23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3 2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大街上有些老人开着四不像的电动三四轮轮车,享受开车时尚!仗着老子天下第一,到处拉客。无牌,无照,没得交通法规意识,安全隐患大。支持惩戒!

发表于 2019-12-23 2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4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老年车完蛋

2021年优秀网友 2019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12-24 0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4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低速电动代步车,适合郊区农村乡镇,解决步行难问题。

发表于 2019-12-2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效果哟,太乐观了不合适。

发表于 2019-12-24 0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4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隔壁县取经了吧

发表于 2019-12-2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4 1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县这个月把所有三轮,四轮电动车全部收完了,主动交政府补偿了钱的,規定时间内没交的,全部收完,一分不补

发表于 2019-12-24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有法可依,就是执法不严!亡羊补牢,还行吧!!!

发表于 2019-12-26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6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6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2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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