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局在2017年1-6月,陆续接到群众关于 “兴蜀公司”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2017年6月20日以“四川兴蜀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 2018年12月29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已对“四川兴蜀大宗商品市场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待上诉期满形成生效判决后,再根据判决书载明的实际情况开展出金执行工作。于2018年12月29日由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我分局已经于2019年2月2日在官方微博发布公告,被冻结资金经过与法院会商,可酌情在终审判决生效前返还。我分局已经于2019年2月2日、2月3日,按照法院判决的出金方式,根据审计的出金余额,将相关资料交由平安、中信两家银行。 2019年2月15日下午2点,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经侦大队、平安银行和中信银行高管一起在高新法院会商,法院介绍了兴蜀出金的前因后果,目前因判决尚未生效,法院无法出具执行文书。两家银行高管闻悉详情后,表示将作为特别案例向各自总行审批,若总行审批同意,银行履行完相关手续、流程后即可正式返还资金。 现我局已启动退金程序,现银行正在分批操作中,大部分投资人已收到资金,未收到退还资金的群众可来信与我单位联系(收件人: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 兴蜀大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电话:028—85191956),待复核完毕后会统一退还。 望群众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进行电话联系。联系人:分局经侦大队,联系电话:028-6970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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