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嘉陵西路一店招和一辆小车被人打砸,现场血迹斑斑
2019年12月25日9点多,网友@别问我是谁爆料反映:蓬安老花园的嘉陵西路路口出事了,一辆电动小车停在人行道上被认为损坏,到处地上还有很多血迹,我路过这里看见有警察在现场处理。
蓬安头条到达该事发地,现场围观市民议论,据说是昨晚一喝醉酒的与人发生纠纷,喝酒人员气不过把停在一旁的小车左右后视镜打坏,前方两个车大灯被打碎,车门也被踩凹,烧烤店一侧招牌被破坏,现场大概经济损失可能有几大千元。
喝酒人员发气砸东西过程中,估计自己肢体也受伤不小,现场车辆、人行道、机动车道都显示有大量血迹。有市民讲:如果这种是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但要全部赔偿并还要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还有可能负法律责。但此事发生具体经过还未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目前,警方正在侦办中,其余具体详情请网友以警方调查处理结果为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蓬安县头条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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