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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泸州一确诊病例20天无症状,同车返川4人全部确诊!外出停留场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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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6
恶意隐瞒,重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6
这种人不要留他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7
感觉不真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7
这个人该让他自生自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7
这些人都太没有自控意识,既然已经反复通知了隔离,还是不隔离,还接触那么多人,应该重处,毕竟国家政府要树立典型和威严,一个什么都不怕的民族太可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9
又害了不知多少人?这些事怎么隐瞒得了!害人害己,万人愤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9
不为别人的安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09
应该听从政府部门的,不配合就不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1
余某和陈某是居家观察,说明他们在一起,余某31号出现症状,说明是他传染给陈某的,没有20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2
这种人查就该枪毙。真的是无语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2
我认为这种人只要确认他是带病者,就强制隔离,不医他,这种人太可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3
杀无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3
作个登记又不丢人,为何去害这么多无故的人吗?你们的良心在哪里?真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6
这种人就不用治疗让他死了算了,太缺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7
隐瞒就是在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17
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20
把这个渣子直接火化了最好!省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21
不要治疗了,对这种不讲实话的人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免得传给别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22
拿去火化算了,可惜了国家的医疗物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2-10 21:22
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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