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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营山县村级建制调整初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根据省市关于村级建制调整统筹实施意见,按照有利于整合发展资源、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治理实效的原则,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拟定了《营山县村级建制调整初步方案》,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19日
联 系 人:邓思琼
联系电话:0817-8219773 13550587333
联系地址:营山县民政局
邮 箱:3070453767@qq.com
附件:营山县村级建制调整初步方案
营山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3月20日
一、朗池街道
11.保留翠屏社区。
9.保留碑垭口社区。
19.原街道社区,更名为和平社区。
18.保留川祖村。
15.保留马滩村。
16.保留老街村。
七、灵鹫镇
17.保留河湾村。
9.保留罗安村。
九、老林镇
13.保留黑马沟村。
12.保留梨树村。
8.保留干河村。
19.保留槐花村。
十三、消水镇
16.保留固周村。
十四、柏林乡
13.保留糖房村。
8.保留龙潭村。
15.保留鲜鱼村。
15.保留东沟村。
6.合并印心村和龙古村,新设立龙古社区,办公驻地原龙古村村委会。
10.保留兴福村。
13.保留猴坪村。
二十二、青山镇
二十三、回龙镇
二十四、渌井镇
13.保留天平村。
二十五、清水乡
9.保留双井村。
15.保留联升村。
12.保留古佛村。
8.合并朝门村和得胜社区,新设立得胜社区,办公驻地原得胜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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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民工 发表于 2020-3-22 17:24 村不仅要合并,组也要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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