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资中县法院裁定受理了资中县银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3月31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4月1日,资中县法院召开管理人进驻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小平及合议庭成员、银山镇政府代表、债务人代表、管理人等参加会议。会上,审判长郑斌宣布了案件受理、管理人指定等情况,告知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管理人员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债务人代表及管理人作了表态发言,办理了债务人印章、财务资料等的交接。李小平副院长强调:一是合议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办理案件。二是管理人要勤勉敬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自觉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债务人的负责人、股东等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好在破产清算工作中义务。四是管理人要与政府保持密切沟通,要高度关注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
4月3日,资中县法院在法制日报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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