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东北银行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革命由此进入新时期——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全国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性胜利的重要历史阶段。 东北银行成立于1945年11月,总行设在沈阳市大西关前伪满中央银行旧址。东北银行成立后,即开始发行东北地方法币——东北银行币,通行东北全境。据资料记载,1945年11月到1950年3月共发行东北银行币18个面值,48种之多。 当时东北境内货币繁杂,东北银行总行于1949年6月发出通告,将过去辽东、热河、长城等银行发行的货币,由即日起至八月底止统归东北银行收兑。逐步统一了东北境内的货币。 1951年3月20日开始统一全国货币,东北银行于4月1日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东北区行,用第一版人民币一元等于东北银行币9.5元比价回收。 东北银行统一于人民币较晚的原因是: 东北全区工农业基础比较好,解放较早,物价已经稳定,而关内解放区战争尚未结束,稳定物价工作尚待进行。为使东北地区不受关内战争和物价不稳定的影响,及早恢复生产,进行建设,以便在财政经济上支援全国,暂时保持东北地区原来的独立币制是十分必要的。到1951年,全国的金融物价已经趋于稳定,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购买力普遍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为便于全国的物资交流,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关内外币制的命令,决定收回东北银行、内蒙古人民银行发行的各种货币。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关内关外币制的命令》由新中国的总理周恩来签署,时间是1951年3月20日。随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遵照命令,分别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决定自4月1日起以人民币回收东北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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