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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冯元帅

[群众呼声] 效仿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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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0 16: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5-11 1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5-12 06: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台县公安局
       贵局办理冯勇军网上发文《效仿杨金柱  锦旗哥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并投案自首一案,冯勇军有如下建议,供办案参考。

1、人性执法,第一时间以三台县公安局名义下发书面行政指令,明确告知冯勇军,三台县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处理,在未作出是否违法的定性前,暂停一日一操的发贴行为。冯勇军表示,会尊重并听从公安机关的所有决定。

2、告知冯勇军办案思路,即公安机关会否对“发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之正当性、合法性、紧迫性进行审查,如公安机关认为正当性、合法性、紧迫性与本案无关,不属本案审查范围,贵局可不问青白皂白办案,则借冯勇军十万胆,冯勇军哪怕是出发点再正确,行为再正义,为了自由,也会放弃“操得司法从良,不再为妓为娼”的行为,终结“倒逼依法行政”的中国梦和法治理想!
       三台公安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希望冯勇军不至于因为法律法规的不明确而三台公安又不主动释法教育而违法犯罪!若真如此,则三台公安有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嫌疑!

2、如需审查言论的合法性,则贵局可收集相关人员证人证言,作出该不该操、可不可操的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
      
      案件相关单位及人员有,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人民政府、梓潼县人民法院(2017)川0725行初8号合议庭成员、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7行终字第91号合议庭成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行申1160号合议庭成员、绵阳市国家保密局、四川省国家保密局、绵阳市国安局等等,如果上述人员认为冯勇军无理取闹且言词凿凿、有理有据,则锦旗哥之操四川司法不具合法性、正当性!则不该操不可操,贵局可立即进入行政、刑事追责程序。

       反之,如果上述人员自知司法理亏、理屈词穷、拒绝回应甚至继续不愿意给冯勇军就案件相关问题释明、不愿意帮助冯勇军服判息诉,如果上述人员执意继续违背我党司法为民初衷,刻意制造对立、刻意制造不稳定因素,用司法欺民,则司法该操可操。则贵局应当立即撤案并效仿杨金柱加入同操行列。

       三台县公安局,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四川司法之探民意知民心顺民情,促司法从良作贡献。
          2020年5月12日

 楼主| 发表于 2020-5-12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已向绵阳市司法局交办!

 楼主| 发表于 2020-5-12 2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1C!

 楼主| 发表于 2020-5-13 06: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p]操得司法从良!不再为妓为娼!锦旗哥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一日一操之第12操!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三台县公安局@平安绵阳@四川公安 @中国警方在线 @公安部刑侦局 @绵阳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 @绵阳司法@法治四川 @四川法治报 @绵阳中院@四川高院@人民法院报  锦旗哥到底该操不该操,如果该操,请给点掌声!如果不该操,请第一时间回应,我会充分尊重你们的意见!并按你们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  
       锦旗哥在发贴前中后,一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说法!相关部门宁愿让锦旗哥暴操四川司法,也不发声回应!让人始料不及!锦旗哥认为,司法要脸则平冤有望!锦旗哥之操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此举能够让有关部门重新审视锦旗哥对自身的实名举报调查结果是否有知情权、能够让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问题的情况汇报》是否属于国家绝密文件,如果此举能让锦旗哥不再因担心泄露国家绝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举报三台县公安局违法违规的重要线索而诚惶诚恐、寝食难安、如果此举能让四川司法知羞耻、能让有关部门发现案件错误并纠正错误,则锦旗哥对四川司法收民意、顺民情、得民心之贡献可载入史册且居功至伟!
       2016年9月,冯勇军实名举报三台县公安局2016年8月10日处置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违法违规,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指令绵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绵阳市公安局拒不告知当事人冯勇军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冯勇军不服,故申请公开《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问题的情况汇报》,绵阳市公安局以情况汇报系工作秘密!系国家机密!系国家绝密为由,拒不公开!

       冯勇军认为,自己实名举报三台县公安局的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只有是否违法两种可能,跟自身举报息息相关,不可能涉密,绵阳市公安局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禁止定密的事项定为国家绝密!其显系以国家机密之名行不公开调查结果之实!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寻求救济!

      然而四川三级法院均不依法对该《情况汇报》是否属于国家机密进行外观形式审查,均以《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问题的情况汇报》是国家绝密文件且保密期超过三十年为由,驳回冯勇军要求公开报告的诉讼请求!

      法治不彰!人人遭殃!

      冯勇军表示!2020年5月2日起效仿杨金柱,暴操四川司法的十八代祖宗!

     操到司法不再充当失足妇女、不再让人想上就上!操到司法萌生羞耻之心,从良为止!

     一日一操!2020年5月13日第12操![/cp]

 楼主| 发表于 2020-5-14 06: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p]@三台县公安局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 @平安绵阳 @四川公安 @公安部刑侦局 @中国警方在线
       三台县公安局办理冯勇军网上发文《效仿杨金柱  锦旗哥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并投案自首一案,冯勇军有如下办案建议,供警方参考。

1、人性执法,第一时间以三台县公安局名义下发书面行政指令,明确告知冯勇军,三台县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处理,在未作出是否违法的定性前,暂停一日一操的发贴行为。冯勇军表示,会尊重并听从公安机关的所有决定。

2、告知冯勇军办案思路,即公安机关会否对“发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之正当性、合法性、紧迫性进行审查,如公安机关认为,“发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之正当性、合法性、紧迫性与本案无关,不属本案审查范围,贵局可不问青白皂白办案,则借冯勇军十万胆,冯勇军哪怕是出发点再正确,行为再正义,为了自由,也会放弃“操得司法从良,不再为妓为娼”的行为,终结“倒逼依法行政”的中国梦和法治理想!

       三台公安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相关条款的最终解释权!故告知办案思路与“违法狂罪后果”息息相关,请公安机关本着《刑法》之谦抑原则、《治安管理法》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告知,帮助冯勇军放弃违法犯罪行为!则冯勇军不至于因为法律法规的不明确而三台公安又不主动释法教育而违法犯罪!否则,三台公安难逃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嫌疑!

2、如需审查言论的合法性,则贵局可熟悉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相关人员证人证言,作出该不该操、可不可操的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立案撤案。
      
      案件相关单位及人员有,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人民政府、梓潼县人民法院(2017)川0725行初8号合议庭成员、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7行终字第91号合议庭成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行申1160号合议庭成员、绵阳市国家保密局、四川省国家保密局、绵阳市国安局等等,如果上述人员认为冯勇军无理取闹且言词凿凿、有理有据,则锦旗哥之操四川司法不具合法性、正当性!则不该操不可操,贵局可立即进入行政、刑事追责程序。

       反之,如果上述人员自知司法理亏、理屈词穷、拒绝回应甚至继续不愿意就案件相关问题给冯勇军释明、不愿意帮助冯勇军服判息诉,如果上述人员执意继续违背我党司法为民初衷,刻意制造对立、刻意制造不稳定因素,用司法欺民,则司法该操可操。则贵局应当立即撤案并效仿杨金柱加入同操行列。

       三台县公安局,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四川司法之探民意知民心顺民情,促司法从良作贡献。
          2020年5月14日[/cp]

 楼主| 发表于 2020-5-14 06: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网络发言人     抗战年代,江青不说是有原因的,时代不同了,你为什么不说????

 楼主| 发表于 2020-5-14 1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网络发言人     抗战年代,江姐不说是有原因的,时代不同了,你为什么不说????

 楼主| 发表于 2020-5-14 19: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5-15 06: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打灯笼找公道犯罪!则我罪无可赦!

 楼主| 发表于 2020-5-15 12: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5-16 17: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5c!

 楼主| 发表于 2020-5-17 06: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操得司法从良!不再为妓为娼!锦旗哥暴操四川司法十八代祖宗一日一操之第15日第16操!
      
@绵阳网警巡查执法@三台县公安局@平安绵阳@四川公安 @中国警方在线 @公安部刑侦局 @绵阳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 @绵阳司法@法治四川 @四川法治报 @绵阳中院@四川高院@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案例研究院
      锦旗哥到底该操不该操,如果该操,请给点掌声!如果不该操,请第一时间回应,我会充分尊重你们的意见!并按你们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锦旗哥在发贴前中后,一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说法!相关部门宁愿让锦旗哥暴操四川司法,也不发声回应!让人始料不及!锦旗哥认为,司法要脸则平冤有望!锦旗哥之操是为了让司法知羞耻、让办案人员人知羞耻,系为寻求公道,倒逼真相,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此举能够让有关部门重新审视锦旗哥对自身的实名举报调查结果是否有知情权、能够让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问题的情况汇报》是否属于国家绝密文件,如果此举能让锦旗哥不再因担心泄露国家绝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举报三台县公安局违法违规的重要线索而诚惶诚恐、寝食难安、如果此举能让四川司法知羞耻、能让有关部门发现案件错误并纠正错误,则锦旗哥对四川司法收民意、顺民情、得民心之贡献可载入史册且居功至伟!

      前情提要: 2016年9月,冯勇军实名举报三台县公安局2016年8月10日处置送“不作为”锦旗事件违法违规,公安部及省公安厅指令绵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绵阳市公安局拒不告知当事人冯勇军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冯勇军不服,故申请公开《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问题的情况汇报》,绵阳市公安局以情况汇报系工作秘密!系国家机密!系国家绝密为由,拒不公开!

       冯勇军认为,自己实名举报三台县公安局的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只有是否违法两种可能,跟自身举报息息相关,不可能涉密,绵阳市公安局事实上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禁止定密的事项定为国家绝密!其显系以国家机密之名行不公开调查结果之实!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以寻求救济!

      然而绵阳市政府及四川三级法院均不依法对该《情况汇报》是否属于国家机密进行外观形式审查,均以《关于冯勇军反映三台县公安局不作为等问题的情况汇报》是国家绝密文件且保密期超过三十年为由,驳回冯勇军要求公开报告的诉讼请求!

      法治不彰!人人遭殃!

      冯勇军表示!2020年5月2日起效仿杨金柱,暴操四川司法的十八代祖宗!

     操到司法不再充当失足妇女、不再让人想上就上!操到司法萌生羞耻之心,从良为止!

     一日一操!2020年5月17日第16操!

 楼主| 发表于 2020-5-17 19: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旗哥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本贴载明的问题,今天收到绵阳市公安局的答复,内容是:冯勇军您好!因其他回复文不对题,不再赘述!
(特别强调,在回复中加了心字底,难道绵阳市公安局也认为本人该操?)
@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司法局@绵阳网络发言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和谐社会的原则!为我解释为什么我的举报事项的调查结论是国家绝密,是不是真的泄露后会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市司法局复议科的职责   监督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省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市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有关部门指定办理或直接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诉讼案件。

     办公电话:2356169
今天科长X敏,针对我的问题,不能解答,说是其他人办的,她不管,也管不了我的问题!新官不理旧账?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7: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月十四日下午四时许,锦旗哥致电省高院行政庭李旭,请求就2018川行申1160号案件释明!李旭听完我表明身份及请求事项就立即挂断了电话!我想知道!为什么所为案件相关人员都拒绝给予我解释?为什么?难道司法该操????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9: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绵阳网络发言人  锦旗哥不服绵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回复,曾经就本案争议复议到市政府,你们认为案涉《情况汇报》系国家绝密,请问你们的依据是什么?
能否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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