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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龙泉多部门再次核查炜岸城电费争议:超收商家10万元,责令物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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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3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龙泉驿区大面街道炜岸城电费争议问题,龙泉驿区高度重视,于6月3日再次召集市场监管、住建、供电等部门调查核实。

经多部门再次核查:龙泉驿区大面街办炜岸城一期小6优选商家在向物业缴纳商业电费时,双方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物业按照1.30元/度的标准收取,其中电费标准1.00元/度,公共能耗分摊0.30元/度。2019年度小6优选商家共向物业缴纳81万余度商业用电的电费,其中13万余度为商业供电线路供应,剩余67万余度为民用供电线路供应(民用供电线路所供电量,经现场核查为商业用途,应执行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依据面向商业用户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5月4日)的2019年度物业抄表数据和供电公司提供的2019年向炜岸城一期商业供电数据和收取的电费测算,2019年供电公司供应的商业电价均价约为0.75元/度(不含损耗),物业代收电费标准应为0.87元/度(含损耗)左右,物业超收标准约为0.13元/度,超收小6优选商家电费总额10万余元。

小6优选商家称,被多收87万元电费,应是未计入67万余度民用供电线路供应电,并且将公共能耗分摊0.30元/度计入了电价。


2020年5月12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会同住建、供电、街办将此情况当面告知物业和小6优选商家,当场责令物业于5月22日前将超收金额退还给小6优选,退款方式可双方协商;对于0.30元/度的公共能耗分摊,依据合同(协议)约定履行,如对合同条款存在争议,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物业于5月15日函告小6优选采取抵扣其欠费的方式退还超收费用,商家未对此提出异议。针对小区商业用电接在民用供电线路问题,由供电公司依据相关电力政策法规,结合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下一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住建、供电等部门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各种涉电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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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痛不痒的,超市也被物业搞垮了,退个10万拿来当遣散费么

发表于 2021-7-14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一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住建、供电等部门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各种涉电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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