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双流县公安局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对前日凌晨时分在广都大道旁一别墅内咬死一名小偷的两条看家狼狗(本报前日报道)执行“枪决”。两只烈犬存在很强的攻击性,是警方作出处死决定的原因。 咬死小偷的狼狗已被处死:“15米开外,开了两枪。”昨日下午,东升镇派出所民警黄正洪向记者介绍了现场的情况。昨日上午,东升镇派出所教导员带领民警来到两条狼狗所在别墅。与别墅主人陶老板沟通后,民警对关在笼子里的两条狼狗实施了枪决。具体执行此次任务的是一名由武警转业的老民警,枪法极准的他站在15米外开枪,笼中两条狼狗应声倒下,随后民警确认击毙后离开。 “狼狗本身具有攻击性,特别是有攻击人的经历后,攻击性更加强烈。”民警解释,之所以实施枪决,是因为这两条狼狗已存在很强的攻击性,存在继续伤人的可能,为了避免周边市民免受袭击,警方故执行了此次任务。
巴蜀爷们:爷们以为,本案中的两位被枪毙犯罪嫌疑(狗),它们当时只是在自己的合法地区执行公务(看家)而已。由于防卫过度,导致入侵者伤重死亡。如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按照本案情节依照初犯量刑,最多也就三年有期徒刑。狗的寿命大概在十三年左右,依此计算,折算后可判它狗狗最多五个月的有期徒刑。 有人说,狗主人应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爷们以为,狗为什么要用来看门?不就因为它忠实可靠,有攻击性嘛。如果没有攻击性还能用来看门吗?狗主人没错!他把狗养在了自己家里,又没放在大街上任意伤人! 知道什么是找死吗?小偷就是上门找死!虽然小偷罪不该死,但这是意外,狗狗最多也算防卫过当,过失致贼人死亡,最多判个终身坚禁就行了,也罪不至死! 打个比方,假如该小偷跑进某鳄鱼池,叫鳄鱼咬死了,警方还会把所有的鳄鱼都杀了吗?明知人祸,为什么要叫狗来担责?为什么不叫狗申辩就强行执行? 狡猾的小偷专偷别墅也无可厚非!但既然是做小偷,既然你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该承担这份相应的风险,就应该考虑到做小偷有可能被人家抓,甚至打残、打死、坐牢或被狗咬伤、咬死。也就是说,死者明知危险还要去偷……死了也是他自己愿意的…就象偷电线,被电死了,难道还要叫供电局赔钱吗?呵呵,不叫小偷家属赔已经不错了!如果法律保护小偷,那小偷也该买份意外伤害保险? 事实上,象这样的小偷不死还活着干吗?他活着只会增加别人的痛苦!狗只是帮了更多的好人!如果这个小偷是我的亲人,我自己就会和他断绝关系。这样的害人精还是死了的好!其实,狗狗应该得到表彰! 男子与马发生性行为被判3年监禁!临时性侵?(图) 郁闷!老夫妇做爱因叫声扰民居然被告上法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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