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交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交通局调查,九龙仓时代1号府邸项目由成都时代奥特莱斯商业有限公司建设,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经第三方图审机构成都市众合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结论为合格。经责成建设、设计、图审单位再次就留言人所反映设计问题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核查结论为未违反强制性规范要求。就要人反映通道墙面材料问题,原合法设计(含变更)为采用无机涂料饰面,满足相应设计规范要求,于2020年3月完成了竣工验收、2020年4月底完成了竣工验收备案。现状实际采用硅藻泥材质,为该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基本建设程序后,进行的局部提档升级,对该位置处已竣工验收的涂料自行改造变更为硅藻泥材质饰面。故该投诉问题不属于原设计质量问题。同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其发布公告中明确:该规范为行业标准,第5.0.3条不属于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版)规定: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故留言人所引用的条文仅推荐使用,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另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和《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要求,入户大厅通道位置不属于有防水要求的使用部位,该部位既非用水房间,也不是外墙的内墙面,没有强制性防水要求。硅藻泥材料具有防潮特性,防水性能已优于一般通用的适用于非用水房间的饰面材料;同时因为其防潮原理是吸附水汽,不易产生静电,灰尘反而不易吸附;同时建设单位提供的硅藻泥检测报告显示材料不燃、环保。故该材料满足相关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建议意见:因该房屋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房屋权属关系已发生转移,为避免资源浪费,建议信访人同建设单位友好协商,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在满足通道净宽≥1.2米等强制性规范条文要求的前提下,达成一致意见恢复原设计无机涂料饰面或依规变更为其他材质。(建设单位及其二装设计单位的情况说明附后)第4点:关于部分户型关于入户门开启和电梯门开启干扰问题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1、上述户型开启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2、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向外疏散方向开启;3、一楼户门开启方式为子母门设计,已充分考虑一层侯悌人数同标准层的差异关系,不影响一楼电梯门开启和侯梯使用。
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时代府邸项目11号楼规划审批总平图标注室内正负零为504.2,入户室外地坪高504.1,竣工测绘图标注11号楼室内地坪高504.21,室外地坪高504.1,竣工测绘图与审批总平图相符。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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