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市给水三期(第三水厂)工程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眉山市供排水公司眉山市城市给水三期(第三水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眉山市城市给水三期(第三水厂)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净水厂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广佛村;取水口位于仁寿县黑龙滩水库高枞村月亮湾;输水管线从取水口至岷江河西岸眉山市城区。 建设单位: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719417730 项目概况: 眉山市城市给水三期(第三水厂)工程项目,其设计供水总规模为20万m3/d,分两期建设,近期、远期供水规模分别为10万m3/d,该项目选址于东坡区及仁寿县境内,其中:净水厂位于东坡区富牛镇眉山市东坡区富牛镇广佛村,取水口位于仁寿县黑龙滩 镇高楓村月亮湾黑龙滩水库内,原水输水管线由取水口至净水厂,清水输水管线由净水厂至岷江二桥西岸与现有城市配水管网碰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取水口主要建设取水塔(包括闸门、 电动葫芦、隔渣网、值班房等)。(二)原水输水管道长度13900米,修建输水隧洞1个。(三)净水厂占地66.39亩,主要建设配 水井、机械混合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气浮池、气水反冲洗 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配电间、综合泵房、加絮凝剂药间、 加氯消毒间、废水回收水池、污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浓 缩脱水间等建构筑物以及配套综合楼等。(四)清水输水管道长度 6550米,碰管后与眉山市一水厂已建配水管网连接。项目总投资 34723.15万元,设计供水总规模20万m3/d,分两期建设,近期、 远期供水规模分别为10万m3/d,本次环评针对近期10万m3/d工程。 眉山市城市给水三期(第三水厂)工程项目执行了 “三同时”制度。项目总投资34723.15万元,环保投资9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5%。项目用水主要为食堂用水和办公生活用水;本次废水监测点位中生活废水总外排口处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废水监测点位中生活废水总外排口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中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效率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要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合理布局,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原料桶、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回收站;原料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已于2016年8月1日取得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眉山城市给水三期(第三水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眉东环建函【2016】162号)。 验收检测单位:四川妙徼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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