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宝宝出生至今从未食用过其它食品以及奶粉,两位宝宝一直都是食用这款奶粉。
我家里家长于2020年6月18号发现两位宝宝小儿双侧乳腺异常发育,并于2020年6月20日至攀枝花中心医院进行彩色超声检查及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检查结果分别确诊为小儿双乳发育及双侧乳腺异常发育较为严重(以上均有医院证明及报告),现目前医生建议我们跟换奶粉。
在此期间我们已向12315、工商反映,12315组织我们协调双方未达成一致,就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后工商局告知以取样检测,但为通知我们到现场取样,也未用我们宝宝吃的奶粉进行取样,我希望领导监督有关部门重新取样调查,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调查,我们要求有关部门对奶粉进行各种取样检测,严肃处理,而不是抱着敷衍的态度进行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等规定,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者有问题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等相关规定。现目前工商部未公开取样检测 本人妹妹于2019年8月26日生下一位宝宝,本人于2019年12月17日生下一位宝宝,两个宝宝前后相差3个多月,但本人和本人妹妹从小孩子出生至今均购买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育才路中段商家:母婴宝贝,商品分别为:蓝河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0-12月龄,2段,新西兰进口);蓝河婴儿配方羊奶粉(0-6月龄,1段,新西兰进口)进行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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