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着重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对检察监督意见,法院应依法立案办理,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同级检察院应派员参加听证。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提出的检察监督意见,法院作出答复前原则上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意见》强调,法院要将检察监督意见的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加强执行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