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营山县烟草专卖局对下面提问做出事合理的解释!我个人认为营山县烟草专卖局有避重就轻的嫌疑
一.营山县烟草专卖局在无公安机关和邮管局人员在场非法拆开他人包裹(国家烟草专卖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关于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你的这个依据倒是可以,这说明我的说法得到了应证,其协作机制的意见解释:应该是指国家烟草专卖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联合执法时国家烟草专卖局只是协助配合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检查而已,其事实并没有法律规定无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人员在场时国家烟草专卖局有权拆开他人包裹,营山县烟草专卖局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违法违规
二.从2020年4月14日在营山县中通快递仓库区视频中明明看到是27个包裹54条卷烟且每个快递装有2条卷烟,为什么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有一个编织袋里装有54条卷烟且只有一个快递单号?请营山县烟草专卖局为什要伪造案件事实?为什么要做假案?
三.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时再提供相关证据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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