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玺河 跨 流 域引水 工 程 的 勘 查 始 末 成都市水利电力局 陈渭忠
# 江是大邑县主要江河之一,系岷江二级支流。 # 江 水量较大,引 水渠堰密布,灌溉大 邑、邛崃两县农田 36 万亩,枯水时期,两县常遭干旱,为水利同仁及有识之士所关注。
民国 27 年(1938)、28 年(1939),四川省水利局派技正贾书河、黄万里两次赴大 邑勘测, 写出《大邑县 # 江蓄水库初步计划》,提出“ # 江镇以 下之 三坝河地,适 宜于 筑库蓄水,于 下 坝峡口建筑水面垒石坝,坝高四十七公尺,坝长二三○公尺,蓄水容量五千万立方公尺”的设 想,以调节径流,并综合利用。 建坝后电站装机 400 千瓦,估计投资为 170 万元。 该初步计划于民国 28 年 10 月以灌工字第 910 号文呈报省府,11 月省府以建工字第 1447 号指令省水 利局饬遵。
民国 32 年(1943)7 月 30 日,大邑县政府以 建水字第 79 号公函,呈请省水利局派员 查 勘建筑水库地址,8 月 16 日省水利局收悉此文,8 月 23 日施建臣拟出了承办意见,后因抗战 期间物价上涨。筹款困难,暂时搁置下来。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国 35 年(1946)举行四川省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大会。大邑县省参 议员魏廷鹤、邛崃县省参议员邓叔才(邓蜀才)以及王秉枢、颜德基、张弟春五人联名,并连署曾宝森、 侯建元、易明辉向大会提出《请开发大邑水源储藏水量,以利增产而资提倡案》。
提案称 :“…… # 江,源出大、小飞水,既有一定水源,水量较大,惟因与邛崃分设埝头, 在邛崃灌田一十六万余亩,在大邑达二十万亩,两县分引一源,水量又嫌不足,平时常感欠收 之苦,若遇大旱,除上流头田亩勉强敷用 外,其下流之田,即将无法灌溉,灾荒立成。倘能增 加水源,储藏水量,使邛大不受天旱影响,瘠地可变膏腴,农产既增,民力优裕,国课无缺,农 村安稳……。” 提案建议的办法是 :
“1.请水利局速派专门技术人员前往查勘,开山凿河,引导黄、黑二 河之水,流注 # 江,以增水源;
2.于邮 江、斜江上游查择适当地点,修建水库,储蓄水量,用科 学方法管制,适时启闭,以利灌溉……。”
提案建议的经费来源是 :“1.拨用县经济建设基金之一部(其余一部分拨各乡作为修塘 筑堰之用);2.请省府补助若干;3.请将邛大连年欠缴政府之粮谷划拨一部呈准省府后划拨 作为兴工之经费;4.总上所述,如仍不敷,转向 中央贷款若干,将来由受益田主摊派分期付 还。”
此提案经省参议会以川参(一)秘议字第 209 号函致省政府,查照办理
。 民国 35 年(1946)3 月 4 日,省政府兼理主席张群以建四字第 237 号训令省水利局参酌 魏廷鹤等参议员提案办法,“另行妥为勘拟详细计划暨经费预算呈核来府以凭核办为要”。 5 月,省水利局提出《建筑大邑 # 江水库准备工作预算表》。包括设立水文站、成立测量 队、成立钻探队等三项,总计费用 4359.8 万元。 7 月 16 日,何北衡局长下达训令,以贾书河 率同技士陈光燎、工务员李稚堂克日前往大邑踏勘,同时至函大邑县政府查照。
7 月 19 日贾书河率同技士陈光燎、工务员 李稚堂二员前往大 邑。 与大邑、邛崃两县府 会同派员前往 # 江上游双河场,溯 # 江大飞水支流、至火石溪跨越火石溪大岗,到达黄、黑 二水汇流中咀下之三倒坪即玉玺河(今名玉溪河)勘查。
本次踏勘成果整理为《 # 江堰增水工程踏勘报告书》,分六章,约两千字。 提出从黄黑 二河跨流域引水入 # 江,为 # 江堰增水的设想。 包括玉玺河拦河坝、节制闸、引水隧洞三项 工程。估计总投资约 60 亿元。踏勘实测玉玺河流量为 30 米3/秒,查访估计四、五月份枯水 流量约 20 米3/秒。报告书还建议组织测量队进行初测,以进一步查清玉玺河水量和水位。
9 月 12 日,何北衡局长签署呈文,向省府呈报《大邑县 # 江堰增水工程踏勘报告书》,并 于 9 月 13 日签署公函致大邑邛崃两县政府,转送《大邑县 # 江堰增水工程踏勘报告书》,通 报即将派测量队前往进行勘测,请两县予以配合并筹备经费。9 月 20 日省水利局以秘字第 3462、3463、3464 号训令李元亮、江彝淮、李稚堂三人前往大邑勘测。
李元亮一行到达大邑县城,访问了魏廷鹤和当时的县长易元明。得知准备工作就绪,次 日即向工作区进发,抵达双河后,与邛崃桑园向导邓子谦会合,开始查勘,野外工作完成后,于 10 月 22 日返省局。 经一个多月整理,完成了《大邑县玉玺河水利工程勘测报告书(即 # 江增水工程及其附 带之水电工程)》。从报告书名称的变化,可知这项工程开发目标已由单一为 # 江堰增加灌 溉水源变为灌溉、发电综合利用。报告书分十一部分、约一万字。提出的工程计划包括拦河 坝、引水隧洞、输水明渠、平水池、压力管道、厂房、尾水渠等项。坝址位于三倒坪,库容约 50 万立方米,厂址位于漆树坪,装机 6.6 万千瓦,估计投资 887 亿元。 电力市场包含天全和大 邑铁矿、# 江煤矿、邛崃盐井、森林采伐及加工、邛崃、蒲江、名山、新津等县 60 余万亩高地 灌溉之提水、民用照明、农产品加工等,
预计年用 电量 2.74 亿千瓦时。关于施工准备,建议 先期开发大飞水电站作施工用电,此外尚有水文、测量、地质、调查、交通等准备工作。报告 书结论中力陈此项工程的好处,指出 :“玉玺河水利工程开发后,各种工矿农林事业均可顺利 发展,本区人民均将获得适宜之工作,而巨额粮食之增产,民食可告无虞,人民私人财富增 加,生活将大为改善,目前一切饥馑扰乱之局面,可以廓清。变贫瘠为富庶,其有益于国计民 生,岂浅鲜哉。”
12 月 17 日,省政府代理主席邓锡侯签署建四字第 13619 号文,训令省水利局“依据勘 测结果拟具详细测量计划及图说,呈送来府核夺。”
民国 36 年(1947)3 月 7 日,省水利局遵 令向省府呈送了勘测报告书。 民国 36 年 4 月 8 日,邓锡侯又以建四字第 03245 号指令省水利局,称“……该项工程勘 测报告书……,经核,原则大体尚属可行。……其经济价值如何? 尚有待于详密之研究。 ……目前工作,应尽先举办玉玺河地形测量并转饬水文总站迅于所拟建坝处筹建水文站,以 便准备充分水文资料,作将来兴工之参考……。”
7 月 2 日,邓锡侯再次以建四字第 0826 训令下达省水利局,称“玉玺河水利工程”颇具 经济价值,惟以工程过于庞大,为彻底明了实际情形以利进行计,特由本府建设厅会同组织 工程查勘队前往实地查勘,并指派技正熊达成为队长,技正林宝恕、技士刘万喜、张柏森为队 员。 令该局迅即派员会同前往查勘。省水利局收悉训令后,派技佐李稚堂前往。 复勘工作于
民国 3 6 年(1947) 8 月进行,历时一月。 复勘 队进山之前,李镇南曾急电大 邑县政府熊达成,请其“注意查马桑溪流量情形及拦引其水量至中咀可能性”。 10 月,资源委员会全国水力发电工程总处,复派其设计组长甘文基 ( G u m ensky、美籍)、 营造组长蒋贵元来川,勘测川省各水力发电工程,玉玺河亦其中之一。李镇南、李元亮、熊达 成、杨德勋等陪同前往。 复勘后,形成了《四川省水利局大邑县玉玺河水利工程复勘报告书》,含引言,大飞水水 电厂、大飞水水电厂工程费估计及其利益,玉玺河水利工程,结论等五部分,约万字。对大飞 水水电厂研究更加深入,对玉玺河水利工程又提出两个比较方案。 关于大飞水水电厂,经再度测量,水头为 300 米,枯水流量 1.0 米3/秒,装机 2500 千瓦, 投资 600 亿元,年发电量 2200 万千瓦时,年发电收入 132 亿元,效益显著。
关于玉玺河水利工程,除原勘测报告中提出的由中咀引水至花石溪发电的方案外,还提 出两个比较方案 :一个方案由白石河引水至川溪口发电;
另一个方案是大川场下游 1.5 公里 的飞仙阁建库引水至川溪口发电,该方案可获得水头约 300 米,且因有两条较大支流马桑溪 及炒米溪汇入,流量较大,发电量及为 # 江增加的水量都远较原方案巨大,值得详细研究。 《报告》结论中指出 :“……投资举办大飞水电厂,以促进玉玺河水利工程及早实现之拟 议,诚为高瞻远瞩之良图,深盼努力推动。俾玉玺河之水利得早日开发,国计民生均所利赖 地。”
民国 37 年(1948)1 月 22 日,何北衡局长签署呈文,将此报告分送省政府、水利部、资源 委员会、全国水力发电工程总处、川西水力发电勘测处、大邑县政府、邛崃县政府。 玉玺河水利工程,引起了当时报界的反映。《新新新闻》民国 36 年( 1947)7 月 23 日 11 版,以《玉玺河筹建水力发电厂》为题,发了[华联社 ]的新闻稿;9 月 8 日 11 版、9 月 16 日 12 版又连续两次分别以《大 邑水电可供川西动力》、《大 邑玉玺河极富 藏矿产》为题,
发了新闻 稿;11 月 12 日 12 版再次以《开发玉玺河水利及矿产,邛大两县组织民工筑公路》为标题,发 了[大陆社]的新闻稿,新闻内容表明开展玉玺河之各项准备工作有所进展。
《社会日报》民国 37 年(1948)10 月 24 日第 3 版以《玉玺河开发先声,大邑境即筑公路, 测量即开始,材料准备中,大囤户伸手,米价起风波》为题,发了[本报大邑通讯]的新闻稿,产 生了极大的影响。
但是民国时期,从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关于这项跨流域水利开发工程,虽然有许多设 想,却始终是一纸空谈,未能实现。
(原载《成都志通讯》1992 年第 3 期)
玉溪河引水灌溉工程的两次重要会议 四 川 省 水 利 电 力 厅 巩 坚 璧 停支保干会议 1977 年 1 月 23~24 日,四川省委书记李子元在温江主持召开了玉溪河引水工程开发 座谈会,研究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参加会议的有省革命委员会大型水利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吉泰、省水利局局长苗逢澍、温江地委书记曹少克、黄义元、雅安地委 书记潘传贤、邛崃县委书记张绍生、蒲江县委书记项宝、名山县委书记李永生、芦山县委书记 刘先斌以及温江地区革命委员会玉溪河工程办公室和邛崃、蒲江、名山、芦山县指挥部的负 责同志。经过研究讨论,
会议决定 : (一)玉溪河工程建设一定要认真贯彻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精神,按民办公助、充分发 挥地、县积极性,充分动员群众,加快进度、力争以最快速度完成建设任务。
(二)停支保干。 1977 年水利年度内,首先集中力量修建干渠,要求年底前完成,1978 年 元旦通水。现在动工的支渠,名山万新支渠生基岗隧洞全长 400 余米,只余 70 米未通,地下 涌水量大,停工,雨季有垮坍危险;邛崃五面山支渠观间岩渡槽,已立好拱架,如不安砌,汛期 洪水会造成损失,除此两处工程继续施工外,其余支渠一概停止施工。 支渠工程由省、地、县 共同组织力量,在不减少灌面和不变分水比例的原则下由省在 1978 年水利年度经费内酌量 安排。
(三)工程建设大包干。干支渠工程都采取大包干的办法,由各县按包干的投资和器材, 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领导。温江、雅安地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玉溪河工程的领导,充实各县指挥部的 力量,动员地、县有关部门大力支援工程建设,同时省水利局派工作组驻工地协助工作。 会后,省水利局立即组成工作组 :组长由局长苗逢澍兼任,副组长巩坚璧,组员有周光 烈、陈炳芳、马时梁。同时原驻工地水利院的设计和勘测人员 12 人,统一由工作组指挥,工 作组于元月 29 日到达工地,30 日起即沿渠线进行实地查看,2 月 13 日完成干渠全线的调查 工作。当时干渠主要大型建筑物已基本完成,渠道大部也开始开挖,但垮塌严重,有不少渠 段需改原设计明渠为暗渠,加上渠道衬砌,器材需要量大,尤其是邛崃太和段干渠工程艰巨。 工作组及时组织力量,逐段核定病害工程处理方案,确定建筑物结构、长度,提出设计图纸,玉溪河引水灌溉工程的两次重要会议 四 川 省 水 利 电 力 厅 巩 坚 璧 停支保干会议 1977 年 1 月 23~24 日,四川省委书记李子元在温江主持召开了玉溪河引水工程开发 座谈会,研究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参加会议的有省革命委员会大型水利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吉泰、省水利局局长苗逢澍、温江地委书记曹少克、黄义元、雅安地委 书记潘传贤、邛崃县委书记张绍生、蒲江县委书记项宝、名山县委书记李永生、芦山县委书记 刘先斌以及温江地区革命委员会玉溪河工程办公室和邛崃、蒲江、名山、芦山县指挥部的负 责同志。经过研究讨论,会议决定 : (一)玉溪河工程建设一定要认真贯彻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精神,按民办公助、充分发 挥地、县积极性,充分动员群众,加快进度、力争以最快速度完成建设任务。 (二)停支保干。 1977 年水利年度内,首先集中力量修建干渠,要求年底前完成,1978 年 元旦通水。现在动工的支渠,名山万新支渠生基岗隧洞全长 400 余米,只余 70 米未通,地下 涌水量大,停工,雨季有垮坍危险;邛崃五面山支渠观间岩渡槽,已立好拱架,如不安砌,汛期 洪水会造成损失,除此两处工程继续施工外,其余支渠一概停止施工。 支渠工程由省、地、县 共同组织力量,在不减少灌面和不变分水比例的原则下由省在 1978 年水利年度经费内酌量 安排。
(三)工程建设大包干。干支渠工程都采取大包干的办法,由各县按包干的投资和器材, 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加强领导。温江、雅安地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玉溪河工程的领导,充实各县指挥部的 力量,动员地、县有关部门大力支援工程建设,同时省水利局派工作组驻工地协助工作。 会后,省水利局立即组成工作组 :组长由局长苗逢澍兼任,副组长巩坚璧,组员有周光 烈、陈炳芳、马时梁。同时原驻工地水利院的设计和勘测人员 12 人,统一由工作组指挥,工 作组于元月 29 日到达工地,30 日起即沿渠线进行实地查看,2 月 13 日完成干渠全线的调查 工作。当时干渠主要大型建筑物已基本完成,渠道大部也开始开挖,但垮塌严重,有不少渠 段需改原设计明渠为暗渠,加上渠道衬砌,器材需要量大,尤其是邛崃太和段干渠工程艰巨。 工作组及时组织力量,逐段核定病害工程处理方案,确定建筑物结构、长度,提出设计图纸, 核算工程量、投资和器材。
工程大包干会议 3 月 9 日~11 日省委李子元书记委托省水利局局长苗逢澍在温江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工 程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温江地委书记黄义元、温江地区水电局局长郭传易、雅安地区水电局 副局长黄仕锦、邛崃县委书记张绍生、蒲江县委书记项宝、名山县委书记李永生、芦山县委常 委游其昌以及温江地革委玉溪河办公室、温江地区建设银行和邛崃、蒲江、名山指挥部负责 同志,省水利院、省水利工程处、玉溪河管理处等单位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 : (1)根据工作组提出、并经各有关地、县研究核定投资和器材实行工程建设大包干
,计国 家投资 1800 万元(包括 1977 年 元月 1 日开 始预 拨的 500 万 元 在 内);钢 材 337 吨,水泥 24000 吨,木材 1000 立米,炸药 292 吨。其中邛崃县投资 820 万元,钢材 155 吨,水泥 10800 吨,木材 500 立米,炸药 196 吨;蒲江县投资 390 万元,钢材 40 吨,水泥 6600 吨,木材 200 立 米,炸药 17 吨;
名山县投资 450 万元,钢材 124 吨,水泥 6600 吨,木材 300 立米,炸药 79 吨; 管理站修建房屋及通讯线路和管理处开办费等投资 140 万元。以上包干的投资和器材如有 节余可以用于支渠配套工程,如超出则由各县自行解决。 芦山县支渠另行解决。 (2)会议同意温江地委提出于 1977 年 5 月 1 日干渠首段 13 公里通水的意见。 会议要 求全部干渠建设任务一定要在 1977 年底以前保质保量完成。 省水利工程处汽车队仍留工 地协助运输。 (3)各县各个渠段必须加强联系,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全部工程,也才能保证全线通水、 用水。 (原 载《成都水利》1993 年第 1 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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