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企业的成立、用地、用电等都需要行政部门的备案登记、审查审批,在备案登记、审查审批过程中,极易遇到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导有些企业不能按时投入生产,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同时发生会引发许多社会负面效果,也对县域经济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 这些现象的发生,一是败坏了党风政风,助长了歪风邪气,给党和政府抹了黑。二是恶化了投资环境,打击了企业主的投资积极性。三是一批干部就此走上了邪路、歪路。因此,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政府部门能否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服务是关键。 对此应做到:一是强化对行政审批服务的监督,督促其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企业之上、经济发展至上的理念,为企业提供保姆式一站式全程服务,确保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程序,宿短时间。二是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切实杜绝干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现象,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家“保驾护航”。三是为企业排忧解难,听取企业的信访举报,及时果断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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