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鱼洞乡光明村2组(即沙河镇鱼洞村11组)于2016年实施建成人饮工程,鱼洞乡敬老院位于光明村2组境内,原水源地由于地震等原因断流,经与光明村2组进行协商,2组同意其共用一个水源,由于敬老院在建设人饮工程中没有出工出钱,协定本组水池蓄水产生的电费由敬老院支付,期间,抽水蓄水工作一直由敬老院院长余学清负责,2019年后日常的抽水蓄水工作由养老院管理人员惠敏贤负责,由于有专人抽水蓄水,在日常的用水方面不加节制,时常出现抽水供不上用水的情况,2组群众对此颇有意见。2018年11月1日,经组上开会决定,为了杜绝浪费水资源这一现象,组上决定收2元/吨的用水费用,用于支付专人抽水人工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由组员亢金贵专门负责抽水蓄水,经与组长亢金满核实,两年来收取的费用仅500元左右,除去人工费用,用于日常维修零件费用都不够,偶尔还需要亢金贵本人倒贴,组上多次与敬老院就维护费用协商未果,亢金贵不再愿意负责抽水蓄水,组内也没有在安排人员,导致今年初至今2组部分群众吃水困难。
目前,该问题由沙河镇副镇长甘兴建牵头,联合水务站、光明村、敬老院多方负责解决,切实保证部分群众吃水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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