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8日,中央政法委宣布启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全国政法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工作,至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任务。
基于中央政法委对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契机,四川巴中、平昌不是把精力和心思放在学习和整顿上,而是想方设法对文德军采取维稳措施。据平昌法院相关人员透露,8月4日上午,平昌县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了法院院长乔君就如何加强对文德军的维稳工作的意见汇报。8月11日,召开了全县维稳工作会议。因被确定为重点维稳对象,严重影响文德军的工作和生活,文德军特地去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询问合法维权为何被确定为重点维稳对象,被告知:不清楚,需要向政法委领导汇报后看能否解除。
文德军,系退伍残疾军人、曾多次获嘉奖并荣立三等功。汶川地震时捐赠价值十多万猪肉、曾被评为感动巴中十佳人物等,四川江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阳农业”)法定代表人,近几年巴中有名的维稳对象。
2008年,经平昌县坦溪镇招商引资,文德军在该镇投资1100万元修建了万头无公害生猪养殖基地,因施工方偷工减料、未按合同和图纸施工造成养殖基地彩钢棚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出具了施工方签字确认的返工整改、暂缓支付工程款通知,施工方在未作任何整改下提出支付工程款而引发纠纷。平昌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平昌法院”)指定质检机构作出鉴定结论:所用材料无一合格。
该案标的仅为23万元,平昌法院却作出裁定将江阳农业养殖基地全部财产查封,存栏的1136头生猪也不准变卖。致使生猪全部病死,养殖基地瘫痪和废弃。
十年来,文德军实名举报并提供了平昌法院副院长雷波嫖娼及与民二庭副庭长黄河、原执行庭副庭长吴山和王鹏等人共同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和证据无果后,向中纪委、两高等部门反映并签转了意见,多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到了属地后都不了了之。
一、平昌法院违法保全与执行事实
1、平昌法院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判决:“江阳农业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欠款233307.35元。”10月25日裁定:“查封养殖基地全部财产”。
(查封裁定书)
查封后,文德军致电承办此案的审判长黄河,反映存栏的生猪和已达到出栏标准的生猪要卖怎么办,黄河明确表示不准售卖(有通话录音)。
2、查封期间,江阳农业多次向平昌法院提出解除超额查封和售卖生猪偿债申请,均遭拒绝。
3、养殖基地被查封后,江阳农业多次催要查封财产清单,黄河拒绝出具。
4、2011年6月9日,在王鹏的主持下,文德军与施工方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8月底前付清剩余欠款,逾期将养殖基地内的设施设备和生猪等变卖偿债,并向施工方先行支付了1万元,对已造成的损失不作追究,本案至此执行终结。次日,江阳农业提出解除超额查封、恢复生产和售卖生猪偿债仍遭拒绝。
5、2013年2月14日,吴山对文德军个人名下位于成都市区价值120多万的商品房查封。
6、2014年2月15日,雷波和吴山作出了对文德军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迫使文德军向施工方支付了223307.35元,后解除了拘留。3月7日,平昌法院结案,雷波和吴山拒绝出具裁定,养殖基地迄今处于查封状态。
二、平昌法院造成江阳农业巨大损失事实
1、养殖基地内有价值150多万的设施设备、200多万的生猪、40多万的饲料和兽药等,平昌法院辩称与养殖基地是不可分割财产。
2、裁定书中载明:“原告苏俊、朱大然于2010年10月2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查封被告方所有的平昌县坦溪养猪场的全部财产,并已提供担保。”在文德军与黄河的通话录音中,黄河明确表示有保全申请和担保,但在整个案卷中并没有财产保全申请和担保,系黄河虚构、捏造。平昌法院辩称是依职权查封,但案卷中也无任何记载。
3、裁定书中载明:“依法查封被告江阳农业位于平昌县坦溪养猪场的全部财产,查封期间由被告方继续使用,但不得变卖、毁损和转移财产、设置抵押。”该裁定书中查封全部财产和不得变卖并未见不包括生猪字样,再有黄河对生猪不准变卖的明确意见。
4、裁定书中即未载明也未以其他方式告知查封期限,后辩称查封期限为两年。而两年后,平昌法院副院长刘岩明确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处置和破坏法院查封财物(有施工人员出具的证明),致使江阳农业无法生产和处置养殖基地财产。
以上违法保全与执行事实造成直接损失达3400多万元,2016年5月,江阳农业依法提起国家赔偿,平昌法院、巴中中院和四川高院对黄河虚构和捏造保全申请、担保依据,查封无勘验笔录、拒绝出具财产清单的违法保全行为以及雷波、吴山、王鹏的违法执行行为造成损失事实的因果关系等认定为瑕疵和不规范,拒绝赔偿。最高法法官如是说:“违法就是违法,错就是错,既然以瑕疵和不规范认定,那就让他们拿出瑕疵和不规范的法律条文和规定。最高检检察官说:“本案中的保全与执行行为的确涉嫌枉法裁定与执行、滥用职权等违法情形,可向巴中市检察院提起刑事立案申请,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获得黄河等人违法违纪证据再遭打击报复
2014年5月27日朱大然写了一份为何偷工减料、不按合同、图纸施工反而打赢官司的说明,其不慎将委托代理人向黄河等人行贿10多万的事实写在了里面。在平昌法院追查说明原件去向无果后,对文德军实施了打击报复,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文德军有期徒刑1年(审判法官把不利于黄河等人受贿事实隐瞒,将文德军的十次讯问笔录销毁五次)。最终导致投资两千多万的电商平台血本无归,公司倒闭。
在巴中,没有律法和人性,只有披着文明外衣的变相杀戮,“法律成了他们捞取好处和政治的工具...”连喊冤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如今,文德军与两个孩子无家可归,生活无靠,光荣之家牌匾无处可挂,欠借银行和他人钱款不能偿还,只能泪眼仰望苍穹,大放悲声,该到哪里寻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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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平法宣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28日回复,内容见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