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九大从严治党以来,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底线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警示全体干部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定力、稳中求进,惩治腐败这一手没有松、没有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贯彻到工作始终,真正做到政治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同时融会贯通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日常工作之中,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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