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家属:没拿到钱,已有业主上诉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32
整栋楼赔?应该物业赔吧!无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34
判决公平和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36
是人都有责,金钱是魔鬼。一切都是因缘合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38
3000块买条人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39
这个应该找物业,因为都交了物业费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0
一条人命 不用调查清楚吗 一家3000? 这么草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1
既然每住户有责任那开发商.房管局.和业管理都应该付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2
最后总金额累计赔偿了多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3
公道就是在夜晚把整栋楼,全部烧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4
如果照这样判决,出了钱的所有住户可以免交10年物业服务费。正确、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应该是:物业服务公司应该赔付与所有赔付者总和两倍的份额,比如赔付的总共30户,30×3000×2=180000元,否则即使等10年后,全体业主还要找物管公司算总账,这样的判决无疑与扩大社会矛盾,制造混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5
铁球上有指纹啊。逐个排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5
指纹呢为啥不查?我真不相信查不出来,只是看你社会关系硬不硬,这判决不合理,以后的还会有很多小孩效仿的,找不到就整栋楼赔感觉是对犯罪嫌疑人的纵容的开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6
我记得我们初中物理老师说过一句话,你站在高处,只要高度够高,你吐一口痰,也能砸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6
为什么是整栋楼赔偿,如是东西南北住户,难道不分方向通赔不成。请问有这样执法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6
这个判决等于是在助纣为虐,等于在号召全体公民都“悄悄的高空抛物”,用一个词儿来形容这个法院判决十分贴切,那就是“混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7
和稀泥判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9
铁球上有没指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49
这样处理太得人心了,应加重处罚才对。处罚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6 16:53
还被害人一个公道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