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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家属:没拿到钱,已有业主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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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7:34
铁球上没指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7:40
死者为大。但这样的判决有点牵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7:50
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你找不到抛物者,就该国家承担,而不是把矛盾转嫁到百姓身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05
一点都不合法,现在开学那么发达铁球上没有指纹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12
什么破新闻!3000元就买条人命,这到底是在警示大家还是在鼓励大家?能不能说成是总共赔多少,因为找不到责任人最后由全栋楼赔偿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15
锁定整个单元楼有熊孩子的家庭,铁球上面没有指纹吗?球从哪个方向来的妈妈可以大概确定吧?再排除家里没人的,范围瞬间就缩小很多啦!再让小区保洁人员协助查找垃圾箱里面类似铁球类的“垃圾。。。。真想查找怎么会找不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18
我感觉这法院要火遍全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21
这个应该派出所陪,办案不力,法官?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22
赔偿是应该的,问题是让一楼的人全部赔偿。。。这作案的明显是一个人干的,那其他人也赔偿算不算冤枉?算不算冤假错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23
这是懒政。
无辜人也被牵连,这个处理也不是值得提倡的,因为它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
高空抛物,应该有痕迹可寻,物管应该有责任监督,提供音像资料。今后类似案件就应该追究物管的管理责任,这样,物管有责任有压力就会重视,就会提高管理水平,而广泛摊责就不会有这样的效果。
本案铁球也应该有作案人指纹,怎么会是无法破案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30
赔少了!这种人一定要抓出来!!!他是活够了,小小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41
虽然其他业主有点冤,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47
糊涂案糊涂判!!!过几十年或许就被暴露出来了吧,那时是否可以继续追究责任人刑责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52
不是可以DNA检测吗?还有指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8:54
这可是几率,你想砸还不一定能砸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9:02
一户作案,万户背锅!真凶3000元收割一条鲜活的生命……违法成本如此低廉,社会之悲,人类之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9:19
应该判公安局的赔偿,办事不力。这样的判决太没有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9:20
调查监控!平时爱玩健身球的有很大嫌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9:22
高空坠物在些小区是常事,象我们楼上李姓(50刚出头)素质极低,三天两头向外丢东西,把我雨逢砸烂了!这事有关部门真该好好管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7 09:22
这个判决太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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