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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为何纵容下属公司坑蒙拐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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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2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为何纵容下属公司坑蒙拐骗?
如果有人问:有大型的央企(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了骗子公司的帮凶,你信吗?
按照常理,我是绝对不信的!因为在我的脑海里,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是央企,央企是国家的企业,既然是国家的企业,那就一定是神圣的!咋可能沦为骗子公司的帮凶呢?但如今的事实就摆在面前,所以不信也不行。

按照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介绍:“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十冶集团,英文简称CTMG),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设立,隶属于中国黄金集团的综合性公司。以建筑业为核心产业的中十冶集团资质齐全,拥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八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项;目前正在申报特级资质。”

按理说,如此一个所谓“资质齐全”的大型国有企业真应该是名声鹊起,在老百姓心中留下深刻的美好印象才对。但事实上,该公司这些年来却是臭名昭著。随便在百度上一搜,有关的负面信息比比皆是。我不敢肯定说所有的负面信息就百分百是真的,但是,根据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些事情,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纵容其下属分公司(如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招摇撞骗,多年来不闻不问,放任自流,默许其下属分公司在社会上坑蒙拐骗,说其沦为骗子公司的帮凶,也就毫不为过。
笔者曾经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打过几年的交道,深入第一线了解了其中的许多行骗内幕。

2014年,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借口承揽四川省通江县旧城改造项目就分别向笔者及杨总、孙总等多人分别收取保证金50万、600万、800万等。由于未知的原因,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最终未能与通江县达成合作,其所收取的保证金也一直不能按照当初的承诺如期退还给我们。尽管笔者已经于2015年向成都青羊区法院起诉,青羊区法院也判决了由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限期共同偿还我的五十万元本金及利息。但由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注册法人是李宝峰,实际管理人是唐永军,且该分公司搬来搬去居无定所,所以法院的判决文书至今也不能起仍何作用。根据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近几年的操作模式来看,他们采用的是空手套白狼手段:他们以承包工程为名,向私人老板收取几十万几百万甚至更多的保证金,然后再用这笔资金去承揽并投资建设项目。

无奈之下,我就写了篇帖子发到麻辣社区成都论坛《惊爆: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行骗黑幕!https://www.mala.cn/thread-15167058-1-1.html)
2017年9月,成都分公司的负责人唐云军看见帖子后,担心名声搞坏,就联系我说先把帖子撤掉,承诺当年年底前把50万还给我。但是一直今推明缓到现在,依然不予以偿还。甚至现在把手机关机了。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跟下属的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是上下级关系,也可谓是老子与儿子的关系。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外面招摇撞骗,惹出了数起经济官司的丑闻,而且直接诛连到了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明明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外面招惹是非,违法乱纪,当老子的却不闻不问,故作不知,这是当的什么狗屁老子!按理说,在关系到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声誉的关键时刻,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应该及时出面清理门户,矫枉过正才对,但事实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却装聋作哑,听之任之,根本没有对下属企业的违法乱纪行为采取实质性的管控手段,这对于一个大型的央企业来说,这实在是不可思议!不能够说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没有管理人才;也不能说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没有管理机制;更不能说这些管理人才不懂得管理!但不管有多少个不能够说的理由,却掩盖不了摆在面前的问题:下属的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却无人问津,甚至放任自流,任由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几个社会渣滓危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几个社会渣滓是如何跟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勾肩搭背鬼混在一起的?这中间是否有什么见不得天的黑幕?一个大型的央企,其管理混乱到了这种地步,中央巡视组是否应该对其内部进行深入的剖析?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是央企,央企是国家的企业。按照宪法说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可国家的企业却在干着坑害国家的主人(也就是人民)的不耻勾当!这是不是与宪法的宗旨完全违背?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明知下属的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招摇撞骗行径,却不闻不问,任由其在社会上打着是“央企下属企业”的幡子挂羊头卖狗肉,也就不仅仅是不作为的问题了。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违背宪法的宗旨,实际上他们从骨子里已经沦为中十冶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帮凶了!已经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与人民为敌了!如此与人民为敌的帮凶,我们这些所谓的主人们是不是该共同声讨之???国家的监管机构是不是应该出面来监管之???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你们诈骗我们的血汗钱,你们的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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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24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你们诈骗我们的血汗钱,你们的良心何在?

发表于 2020-9-24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苍白
 楼主| 发表于 2020-9-2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我已经为这笔钱偿还了近四十万的利息(当初借款的月利息是两分),50万本金至今未能够还上。我为收这笔钱已经花费了二十余万元车旅费等费用(长期从平昌到成都),我的整个家庭已经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每天都有人登门跟我要账,搞得我心力交瘁!虽然是胜了官司,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形同一张废纸,我已经对法律彻底失去了信心。欠款不还,天理何在?法院无能为力,法律的威严何在?

发表于 2020-10-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境遇值得同情!
中十冶集团公司为啥放纵下属企业招摇撞骗,你不懂吗?这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潜规则:有关系的人借助这样的平台生财有道啊!
真的没人管的!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10-9 11:17
老娘没法活 发表于 2020-10-3 10:32
楼主的境遇值得同情!
中十冶集团公司为啥放纵下属企业招摇撞骗,你不懂吗?这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潜规则:有 ...


中十冶集团公司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多,这个公司被起诉的都上千个。已经上黑名单了。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9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纵容下属的 成都分公司坑蒙拐骗为何无人管?  首先,这绝对是笔者受骗的真实经历! 2014年年9月,我朋友吴洲跟我说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程部经理王小成关系很好,据王透露,该公司在成都郫县有一个房建项目将于10月份开工,即将发包。如果先交纳五十万元保证金,就可以把这个项目优先承包给我们做。我知道吴洲和王小成经常在一起吃饭玩耍,感觉他们的关系很不一般,所以我当即就跟朋友以月利息2分借了50万元于9月29日转到朋友吴洲的账户(有转款凭据)。吴洲收到款后,当天就把这五十万元转入了中十冶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对公账户(有转款凭据)。
很快,十月份即将过去,但是这个项目一直没有开工。于是我亲自赶到成都,约上朋友吴洲一起到该公司过问此事的情况。这时候,我看到很多人都向该分公司交纳各个项目的保证金,几十万几百万的不等。我当时就想,这么大一个公司,又有这么多人交纳项目保证金,那就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加上王小成一再保证说,项目很快就会动起来,之所以目前没有能够开工,是因为涉及到一些拆迁户的问题还没处理好,不过一定很快就处理好的。如果要想做这个项目,就得有点耐心。他还信誓旦旦保证说,如果10月份不能够开工,就退还本金。我们都觉得王小成说得有些道理,就只好耐心地再等。但是,10月份很快就过去了。而郫县的这个项目却一直没有新的进展……      
  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等到2015年5月份,这个项目还是没有确定下来,我们和该分公司的合同也一直不能够签订。 我们再次找到王小成,他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诿。一直等了三天,王小成连面都不露。没办法,我们就于5月12日买了两把铁索准备锁公司的大门。这时候,王小成来电话了,说他和分公司的负责人唐云军总经理汇报了,马上过来处理。 很快,王小成来见了面。他说现在公司资金很紧张,要马上退还本金肯定是不可能的。就是退,也得给点时间。经过他和唐云军商量,最后以该分公司名义给我们写下了一份还款协议,内容如下:     
     还款协议 本公司(中十冶有限集团公司成都分公司)2014年9月份收取吴洲保证金现金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由于本公司的原因,项目未能在2014年10月份开工,未承包项目给吴洲,现承诺2015年5月31日前还清,并承诺承包5万平米的房建项目给吴洲。若在六个月内未承包项目给吴洲,本公司则按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给吴洲利息,利息计算按50万(大写:伍拾万元整)本金计息,日期自2014年9月29日起计算。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盖公司章)          2015年5月12日         
  于是,我们就只好住在酒店里等,一直等到2015年10月份。 在毫无结果的情况下,我只好把相关情况发帖子到四川麻辣网。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总经理助理鲜俊国联系我说,我的帖子已经影响到了他的声誉,要求我尽快删帖,并示意我如果把帖子删了,他就尽快为我处理好还款问题。 为了能及时拿到这五十万本金,我同意了。并专门从平昌赶到到成都高新区的麻辣社区网站办公室,跟网管违心的说我所发的帖子情况不属实,要求网管把帖子删除。     
     可是,删除了帖子后他们又是推诿不理。一直等到2015年底,还是没结果。        
  无奈之下,我只好和吴洲把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和成都分公司起诉到青羊区法院。      
   2016年2月份,青羊区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决要求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偿还50万元本金及利息。         
到了法院规定的期限后,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一直拒不还款,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该分公司法人李宝峰,但李宝峰说该分公司的法人虽然是他,但实际管理人是唐云军。李宝峰又跟法官说,他是名义上的法人,不是实际管理人,所以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一切债务与其无关。      
   法官打电话给唐云军,唐云军又说,我只是名义上的老总,这些债务问题我做不了主,这事情你们只能去找法人!        
  法院判决后,他们还是这样相互推来推去的。一直到现在也没结果。我们多次去找青羊区法院执行庭,却一样无功而返。 实在没办法,我只好又将原来的帖子发到网上,希望通过网络的力量来促成事情得到解决。   
果然,2017年9月份,成都分公司的实际操作人唐云军打电话跟我说,我发在网站的这篇帖子已经对他们的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负面影响,他要求我把帖子先撤掉,承诺在一个月之内一定把所有的欠款还给我。如果到时候没有还款,我可以继续把帖子再发到网站。 为了能及时收到这笔钱,我再次妥协了,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跟发帖的几个网站提出删帖申请,并违心说帖子中的有些事实不符。花了很多精力终于把帖子删了,但是又拖到2017年底除夕夜零点过后,唐云军才给我转了2万元到账上。
如今,我已经把自己住的房子都卖了,东拉西借想尽一切办法偿还了六年来应该支付的部分利息四十多万,但50万本金至今未能够还上。我为收这笔钱已经花费了二十余万元车旅费等费用(长期从平昌到成都),我的整个家庭已经陷入严重的困难境地。每天都有人登门要账,搞得我心力交瘁!
唐云军从2017年九月就承诺当年给我把钱偿还清楚,但是到了2021年了,至今还没有还给我。去年,我老婆由患上了子宫癌,昂贵的医疗费压得我踹不过气来!每次打电话给唐云军,他都说在给我想办法,下一周就能把钱全部还给我,可是每次都不见结果!就这样一直又拖延了到现在,仍未归还。 虽然青羊区法院判决了由中十冶总公司和成都分公司负责共同偿还这五十万债务,虽然是胜了官司,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形同一张废纸,执行庭要求我自己提供可执行的财产。我给法院交了审理费和执行费,难道法院就不应该主动查询被告中十冶集团公司和成都分公司的可执行财财产吗?为什么法院执行局制定这样的不合理的狗屁规定?
截止到目前,我了解到像我这样被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骗取的人数不下于十数人。金额少的几十万,多的几百万。他们都是打着国企公司的名义以承包建设项目为由,提前向投资商收取保证金,事实上至今没有见到他们能够在哪里有具体的建设项目。 他们公开声称:不怕哪个去法院起诉,因为法人是李宝峰,实际管理人是唐云军,加之他们有没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地址,无固定资产,就是上法院告他们,法院也奈何他们不得。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是央企,却放纵下属的成都分公司堂而皇之打着国资企业的招牌,以介绍工程项目为名,干着招摇撞骗的龌龊勾当,四处行骗,借机收取数千万保证金,为什么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高层不出面管管?为什么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放任自流不闻不问? 从判决生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六年多了,法院的判决也形同废纸,法律的作用体现在哪里? 天理何在?法律的威严何在?
我只想问问中十冶集团公司及成都分公司的负责人唐云军:如果换做是你自己或你的亲属被骗了这么大一笔资金,你作何感想?你的心难道不是肉长的吗??? 难道你真的就不相信报应吗???  
  希望网友们给我支持和帮助!因为您的一次顶帖,就会让更多的人看到!就会让更多的正义与良知将邪恶淹没! 所以我感谢有您的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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