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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小区散步遭烈性犬咬伤 8岁女孩昏迷住院23天,家属欲追究狗主人刑责
母女俩小区散步遭烈性犬咬伤 8岁女孩昏迷住院23天,家属欲追究狗主人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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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35
记者多次致电红谷滩公安分局政治处,电话未能接通。这是什么情况?这电话能打不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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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36
多次咬伤人还不醒悟,是我早就吃狗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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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38
犬主人应赔偿并追刑责,此类事件必须杜绝,狗患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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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40
必须追究狗主人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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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40
看到类似的案例就很气愤!禁养犬为什么还在养?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咬伤人家居然不道歉,什么素质?难道就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吗?强烈要求对相关部门追责,对狗主人严惩不贷!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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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41
严惩养狗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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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42
每次狗咬了人政府才管,乐山养狗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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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44
太过分了!因为你满足自己的兴趣爱好,而影响别人的生活、健康甚至一生!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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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48
必复严惩恶犬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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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2
应该让这个狗把他咬成那个样子试试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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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4
犬主必须赔,道赚没用,既然该犬多次咬人,犬主应该知道烈犬是不能进小区的,所以无条件的必须赔,赔了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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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6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狗主人态度还很差,伤了人还不极积主动的给医药费,还要在民警的督促下才给医约费。并且明知狗要咬人,还将狗放在公共场所,还不带嘴罩,这有故意为之的嫌疑,应该从重从快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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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7
养狗的就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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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7
狐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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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7
我觉得这个样狗的应该坐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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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09:58
养狗的应该坐大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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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10:02
城市里所有喂养恶性犬的人,必须抓起来判刑或枪毙。喂养恶性犬就是在危害他人生命,甚至是危害公共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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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10:02
太让人气愤了!一定要严惩这个不管别人安危的无良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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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10:03
首先我对伤者表示同情,并祝愿小小能早日康复,且从阴影中走出来。对此事件我认为法律部门应高度引起重视,公平,公正的进行案件审理,还受害者的公道。另外我对养犬者肖某的行为表示坚决反对,不但不对该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并且不向受害者表示道歉,放从个人不道得行为,视公共安全不顾,不按规定饲养犬只,造成的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此事件引以为戒。还公共安全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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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9-28 10:08
真该严惩这些祸害人的无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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