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投靠外地子女生病住院应享受原地的报销规定,不应受到歧视。我们老年人投靠在成都的子女,在成都生病住院报销时,南充市规定:l、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市内市级800元,市外异地1200元,要多付400元;2、报销比例:市外异地报销比例减少5%;这一增一减,增加了异地居住住院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退休人员很不满意、不得人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建议四川省编制十四五规划时明确规定:老年人投靠外地子女生病住院应享受原地的报销规定,不得提高起付标准和减少报销比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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