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云养一棵树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麻辣足球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麻辣时政论坛
›
麻辣杂谈
›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 73
/ 73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复制链接]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2:58
假如孩子吃奶把妈妈奶咬了一口,请我妈还是打孩子,还是忍着痛。还是给孩子说不能咬,因为妈妈也是肉长的。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2:59
自古杀人偿命!不论年龄大小!法不容情才对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2:59
我的建议是12周岁即完全刑事责任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00
早就该改了,你看那些年领不到杀人的,父母都是什么德行,反正年龄不到,你拿我没办法的嘴脸,看着就想抽他的,强烈建议改的。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05
不要以为年龄小就可以逃避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1
不管有多大,有能力犯罪就有能力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1
支持,但监护人同罪有点过了,监护人应该负不低于十年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这样才能更进一步促使那些放任自流的家长更好的履行自己义务,也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这类的悲剧上演!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2
不要以未成年为借口,这样对瘦害人不公平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3
支持支持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4
现在孩子的认知已经超前,刑法早都应该修正,把年龄提前,很多恶意犯罪的孩子就是知道自己年龄不够刑法判罪而故意钻了刑法这个空子去犯重大刑事罪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18
这个人说十二岁孩子刹了人父母同范那他是个狗人没结过昏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29
必须通过!现在暴力的小孩太多了!
打架斗殴,钢管架的还少吗?
扯头发的伤害罪能算上吗?
还有扇耳光,,,
被伤害的一方心理阴影面积是很大的
校园暴力真的很可怕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30
同意,赶快实施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31
天啊,早就改出了,希望早点通过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37
我觉得应该八岁,那个时候还是能知道死意味着什么。因为我曾经看到一个新闻,不知道有没人看到过。一个男孩投毒给奶奶还是婆婆,因为房子问题。是投毒在饮料还是牛奶里面,谁知道过期了还是咋的,扔垃圾桶里了,被一个老奶奶捡到,送给了一个小孩。最后那个无辜的孩子因中毒抢救无效死亡。这个投毒的还是好像也就九岁还是十岁。反正类似这种伤害事件不少,也就几岁的孩子伤害别人。包括二胎嫉妒引发的事件。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38
这是在提倡小孩提前去杀人,12岁以前杀人不犯法,不受法律制裁。还是要分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40
其实孩子范错也是大人管教不严!甚至有些父母还说他孩子聪明较滑就不管他!就成了教生贯养!这些人我也见多了!结果害人又害己。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40
双手支持!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10-13 23:45
_早该这样,不能惯着未成年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 73
/ 73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广安论坛
凉山论坛
成都论坛
走遍四川
版务处理
平昌论坛
盐亭论坛
律师在线
群众呼声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