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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前锋区自规局只在网上回复不做事!承诺的一个都没做[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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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锋区自规局根本没有联系我们居民解决这些问题,事实上并未督促办证一事,多年的问题到今天还在继续。

之前的投诉贴文:
紧急诉求:广安市前锋区观阁镇学街16号42户居民有话倾述[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6006599-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2.png

前锋区自规局的回复:
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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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前锋区自规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3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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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0月22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广安市自规局
发表于 2020-11-1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局在前期已对观阁学街小区办证舆情进行了相关了解,并与观阁学街小区开发商代表熊洪平进行了直接沟通。调查熊洪平所提供的部分资料,发现该小区存在超容积率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税费。对于该笔费用的缴纳,熊洪平与学街小区居民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开发商一直未申请进行不动产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故待该项目开发商提供完整相关办证资料后,我局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我局也向该小区居民进行了办证解释工作,同时也督促开发商尽快提供资料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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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y

发表于 2020-10-22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规局不会直接联系住户,应该是回复的那样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吧。 “为推动房屋产权办证,我局已告知熊洪平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相关政策,并催促熊洪平尽快与原8户建房居民达成费用缴纳处置意见,以便尽快推进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办理。”看这个回复开发商和还有8个住户都没按要求缴费“现熊洪平与原8户棚户区改造居民对该项目办证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缴纳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故一直未前来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相关手续。”

其实现在办证问题很多都选择打官司,还可以从开发商那里搞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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