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7日),当我看完《华中科大教授投诉学校后勤被通报批评,被投诉者:他断章取义》一文后,心情非常激动,气愤无比!当平静下来后,理性一想,连夜写出了评论,现以博文发表,供共同分享,请批评指正。
一个教授,为了便利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公事,向校物业公司领导提了点意见,以《公开信》表示,却遭受如此不公平对待,岂有此理!在我看来,至少说明:
1、郑强教授是为了便利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公事,而不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向校物业公司领导提了点意见,本身就说明他是“大公无私”的举动,有何错?!
2、郑强教授“分管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等工作”,凡不利学生教育和管理的事,他有权向相关部门提意见,这是他职权范围之内的事,表明他对工作认真负责,出发点是好的(职权、工作负责、出发点好--三个关键词),有何错?!
3、向校物业公司反应的问题,竞然长达5年没有解决,物业反倒以权势(教授所在二级学院的上级)处罚提意见者,公理何在?!
4、以发《公开信》、言词犀利和掀翻桌子为借口,严惩提意见者,正义何在?!敢写《公开信》正说提意见者光明正大,“言词犀利”正说明物业问题的严重性,“掀翻桌子”表明学生对物业5年未解决问题,很气氛!
5、这个事件的主要矛盾方面,明明是物业公司,特别是公司领导,而郑教授只是被动的反应,不追求“主方”责任,“次方”反倒受罚,岂有此理?!
6、教书育人、科研出成果和服务社会等是大学的三大主旨,大学行政和后勤部门应该均为此服务,而教师特别是教授才是办好大学的关键,是主角,可是当今中国的大学,把主角当配角使,大学行政和后勤部门的一个小小科长,都敢对教授意指气使,得罪不得,更不用说处长、院长、书记,本文中的后勤公司的李书记就是这样的人,你二级学院的一个教授,意敢在《公开信》中指名道姓的批评我,我就叫你好看(通报)到“割肉”(取消提意见者郑教授两年评“优”资格),不仅畅享“报服”之爽,还取到“杀一儆百”之效,“官威”尽现!
7、启示:把大学办成“官场”,也搞“官本位”,就不可能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中外慨莫能外。中国抗日战争最艰难时期的《西南联大》,英国的“剑桥”、“牛津”和美国的“哈佛”、“加州理工”、“耶鲁”,等等著名的“世界一流大学”,都是靠既懂教育规律又会管理的教育家担任大学校长和从全世界招聘来的知名教授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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