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2号下午2点,巴中西城派出所警察暴力执法打断我老公腿杆,起因不为别的,就因为置信逸都花园物业公司私自在地下车库拦栏杆收费,业主不缴费就不能开车出去,业主只有卸栏杆,不是业主不愿意缴费,而是我们逸都花园D区没有保安,没有岗亭,没有大门,房子顶板开裂,房屋几年了没有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开发商和物管没有给我们业主解决好,我们小区纯属一开放小区,敞坝子,所以业主们不愿意缴费。这月17号业主们卸掉物管栏杆当天,西城派出所出警,当着我们所有业主的面陈若第二天晚上8点全体业主和物管还有西城派出所出面协调解决问题,然而第二天晚上所有业主等了他们物管和派出所一个多小时,他们都不到场,所以业主们都各自回家了,时间过了4天,就在本月22号也就是2020年10月22号下午1点,突然听到楼下邻居打电话给我们说,当天上午她老公被西城派出所叫去问物业的情况,都几个小时了还没有回来吃饭,打电话给她老公也未接,后来她又打电话去西城派出所,派出所说把她老公拷了,她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我和老公本来准备上班的后来想想是邻居也就打算去派出所看看那么回事,结果我和老公万红去了派出所,看到邻居老公被拷在派出所里屋,邻居大姐就开始质问为何拷她老公,结果派出所的民警说话非常难听,说“想拷谁就拷谁,你管不着,再说把你也拷了”后来邻居大姐孙子跑出里面屋里,邻居大姐想去抱孙子,刚准备进去里面屋里,被派出所民警就要打她,我一见便把她往后拉,怕她被打,后来我也给他们摄了视频,没几分钟便冲出几个警察来,把我老公按住,当时我老公在派出所大门外面打电话根本没有进去和他们说什么多的话,后来把我和邻居大姐也按住,被他们推到派出所里面小屋,当时一民警将我反按在椅子上,扯我头发,他膝盖压在我背上,反我两手在背后给我戴上手铐,同时我老公也被他们按在地上,只听见我老公万红喊到“完了,你们把我腿杆踢断了,痛死了”我当时还问哪些民警,“你们把我老公腿杆踢出问题了要负责的”,可是他们说就要整你们,我说“我们又没有犯法,只是过来问下情况,你们警察就这样对我们,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你们如此暴力”,他们根本不听,只听到我老公哎哟哎哟的叫唤腿痛,后来警察把我们往二楼上送,我老公走在我前面,这时我就看到他一只脚跳着走路,大约在派出所呆十多分钟,2点45分左右又来特警把我和老公送往巴中区区公安局,在哪里给我和老公万红分别关两个屋子里,给我上了脚镣手铐,一会来警察做笔录,到晚上10点半左右,我看到两警察扶着我老公从我所关的门前过,我问他们去哪里,那警察说把他送去医院看腿杆,我当时心里就想到老公腿严重了,时间过到晚上12点多,送我老公去医院的两警察跑回来对我说,“你老公腿杆严重”我问“检查咋的了”?警察说“粉翠性骨折了,你快去医院吧!”我一听立马火大起来了说“你们把人都打成这样必须负,责,我不管了,他万红命一条就交给你们警察了”后来两警察一直给我说让我去骨科医院,并且把我的笔录拿来让我签字,我看笔录与我所说不符并让他们改了后才签字,后来他们把我送出区公安局大门拦了一辆出租车给我,我才去了城西骨科医院,到那里看到我老公表情非常痛苦,面色苍白,已经被他们警察折磨得不成人样了,我当时就哭了,马上就给他看了急诊医生办理入院手续,医生给我老公打了石膏,第二天早上一系列检查,结果为粉翠性骨折,几天消炎下来,昨天医生给我老公做了手术,植入了钢板还值骨了,入院一礼拜,西城派出所从未出面来医院看看,药费也是我们自己出钱,我妈去西城派出所问几次,他们都回答让我们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手术费,我家本来经济紧张,如今更是雪上加霜!试问政府领导,警察就可以随便打人吗?是谁给了他们如此权利乱打人的?警察打伤人就可以逃避责任吗?老百姓的身体与生命就可如此被他们忽视吗?希望巴中政府领导能为小民做主,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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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州网络警务室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日发表了警方通报,内容如下,详情见:https://www.mala.cn/thread-16030320-1-1.html
广大网友: 网友“执着99494”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布帖文《警察暴力执法,打断我老公腿杆》,反映我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打伤其丈夫。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0月15日21时许,置信物业公司向巴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小区负一楼停车场出口道闸杆被人拆除损坏”。我局西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随即展开调查。 2020年10月22日10时许,我局西城派出所依法传唤王某宗(男,45岁)到所接受调查。同日13时许,王某宗的妻子郑某英(女,47岁)邀约万某(男,38岁)、向某(女,40岁)夫妇、何某(男,28岁)等10余名小区业主,到西城派出所聚集大吵大闹,要求西城派出所立即释放王某宗,拒不听从民警劝告,持续时间近半个小时,严重影响了西城派出所正常办公秩序。为维持正常办公秩序,我局决定对万某等人采取约束性措施,在控制过程中,万某、向某、郑某英、何某等人拒不配合、极力反抗,致万某摔倒在地造成左腿受伤,民警庚即将万某送往医院诊治,经院诊断:万某左腿胫骨平台外侧粉粹性骨折。目前,万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民警的处置是否合法及万某受伤原因,我局纪委已介入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同时查明:王某宗在郑某英、向某、万某的指使下,用扳手将该道闸杆卸下并藏匿,致使道闸卡口损毁以及地面感应控制器、道闸杆丢失。 为此,我局对万某等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因收费等原因而引发的纠纷,应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方式不可取,是违法行为,必当受到法律处罚。
特此通报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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