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结束时,离婚是一个必要的程序。但并不是每段婚姻都能像协议离婚那样以和平的方式结束。有些离婚一定要上法庭,上了不止一次法庭,一些问题就会接踵而至。第二次起诉对方离婚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那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判决离婚,对方第二次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可以传唤必须出庭两次的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形: 1.原告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被告将提起反诉; 2.被告人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被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 4.无正当理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拒绝出庭的; 5.贷款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公告并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如果债务人仍未应诉,贷对贷关系明确,经审理可判违约。在审判中,如果债务人逃跑,下落不明,贷贷关系明确,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一般来说,如果对方在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没有出庭,法院可以再次传唤。经过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判,作出判决。而缺席判决与坐在法庭前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宣布缺席判决,并将判决送达当事人,以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上诉权利。 以上是小编对第二次起诉后离婚一方不出庭怎么办的问题的回答。离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在不影响判决生效和执行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如果大家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或者了解的,可以咨询 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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