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工作中,幸苦的工作完了,准备在下班时间或者周末,玩一个愉快的周末或者准时下班去和家人朋友吃火锅串串是多美好的事情,可是有时候老板要求加班。加班,一个听起来十分忧伤的词。这班加还不加?加班可以拒绝吗?法律快车小编告诉你。 《劳动法》规定,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职工在四种特殊情况下被要求加班不得拒绝。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四种情形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这4种情形是: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劳动法规定的哪四种加班不能拒绝的知识,作为劳动者,小编同样也是不乐意加班的,所以我们更需要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帮您摆脱法律困境,可以找 寻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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